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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侨、台胞援建“4.20”芦山灾后重建项目的主要做法和工作建议

来源:市外侨港澳台办 发布时间:2015-07-24 16: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市外侨台办充分发挥侨台资源优势,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紧急行动,在积极组织灾区紧缺物资运送的同时,及早谋划灾区的灾后恢复援建工作,迅速组织完成了对市本市受灾区、县的灾后恢复援建项目的调研、考察、梳理,积极主动向省上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援建项目资金,全力争取广大海外侨胞、台湾同胞对雅安灾后重建的支持,并积极采取措施,监督和推进援建项目的实施,最大限度服务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大局。

一、项目推进情况

截至目前,共获得侨台胞地区援助项目32个,资金近4亿。其中,台胞援建项目25个,(包含台湾慈善组织,台资企业团体与受援县(区)直接签订的8个援建项目),资金近3亿元人民币;侨胞援建项目7个,资金达10645万元。32个项目惠及我市六县两区,共有学校教育类20个,医院卫生类7个,新村3个和敬老院1,隧道1个。

经过近2年的建设时间,侨台胞援建项目通过各县(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者的辛勤努力,按照市重建办的时间节点,在 “4.20”地震灾后重建两周年之际,所有援建项目主体全面建成,主体完工率达100%。其中:芦山县思延乡草坪村侨爱新村,雨城区上里共和侨爱新村农房和其他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完成;中国侨联捐建1000万元修建的芦山县佛图山侨爱心隧道项目双洞均已贯通;有9所新建学校将在秋季开学投入使用,明年所有新建学校全部投入使用;天全县多功乡卫生院、名山区新店卫生院在今年5月就已建成投入使用。

台湾慈善组织,台资企业团体8个援建项目按照援建协议总体进展顺利,所有项目将在秋季律续投入使用。

二、推进项目工作的主要经验做法

为做好侨台胞捐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我们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捐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侨、台胞捐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到让捐赠者放心满意。

(一)用心抓好项目的推荐与筛选

我市侨、台胞捐建项目的选定是由项目所在地的外侨台办按照项目必须是纳入灾后重建总规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重点在教育、卫生、民政福利等民生类项目,收集梳理项目后上报市外侨台办,我办再实地查看、了解项目的受损情况,与受援县区外侨台办进行座谈交流,共同确定项目上报省外侨办和省台办,上级部门根据我们推荐、筛选的项目再进行实地核实,最后由省外侨办和省台办审批确定。

(二)精心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是项目审批确定由后,由省、市外侨台办和受援地方政府签署三方项目协议书,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严格遵循捐建协议。按照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成本,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业主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四是业主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各个环节的图片、报告、文字资料建立档案,做好项目资料报送、档案管理和移交工作。五是捐建项目启动后,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和宣传栏,注明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捐建单位等主要建设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竣工后举行挂牌、立碑仪式,在项目适当的位置(或显著地方)立碑,明确捐赠人,以更好地宣传侨胞、台胞无私大爱。

(三)铁心监督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是对侨捐项目资金实行“分级负责、专户储存、专帐核算”管理。各级受援县(区)财政部门严格规范使用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切实维护捐赠人的权益。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基本建设会计制度,规范捐建项目会计核算,做到账目清楚、管理规范、手续完备,确保每一笔捐建资金真正用在援建项目上。二是严格资金拨付程序,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展情况拨付:侨捐项目在捐建协议书签订后,报送捐建项目开工报告、进度报告及照片后,可申领捐建资金总额的1/3;第二次是在项目工程过半后附进度报告及照片,可申领捐赠资金总额的1/3;第三次是在捐建项目竣工验收后并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项目审计报告、竣工验收备案书、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县(区)人民政府对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意见等)齐备后,可申领捐赠资金总额的1/3作为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的尾款。台胞捐建项目分两次拨付,一次拨付为80%,工程完工具备相关工程竣工手续后再拨付20%。截至目前,所有侨台胞项目捐赠资金没有出现一起违纪违规情况。

(四)细心抓实项目的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程序监督,在项目的申报、项目工程的招投标、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坚持过程监督,在项目具体实施建设中,对照所签项目协议内容,进行有效监督,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三是严格按照工程竣工管理办法进行竣工验收和审计,严格执行工程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批等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侨捐项目进展情况,并按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

(五)留心作好项目的后期维护管理

项目建成后,要求受援县(区)高度重视对项目的后期运营和管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务院关于侨台胞合法权益的有关条例,对侨台胞捐建项目进行依法管理。项目所在县区全面督导各项目单位的重建公共设施管护工作,制定出侨台胞捐项目后期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竣工后举行挂牌、立碑仪式,在项目适当的位置(或显著地方)立碑,明确捐赠人,以更好地宣传侨胞、台胞无私大爱。

三、工作建议

1、建议受援县(区)要对侨、台胞援建项目形成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提出加快进度的具体措施,以确保侨、台胞援建项目按照与捐赠方签订的援建协议做好项目后续扫尾工作,使捐赠者满意。

2、县(区)外侨台办要完善侨台胞援建项目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对项目进展一抓到底进行督办,当前要加大对援建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的督查,协助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完善援建项目的档案资料,严格依法按照程序做好验收、审计,确保援建资金的全部拨付到位

    3、雨城、芦山、宝兴三县区要严格梳理侨捐项目新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不断总结完善管理措施,引导入住农户从自建委转向自管委,并在侨爱新村积极营造感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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