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城市垃圾桶(垃圾箱)专门停靠位的建议》收悉。2009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处理工作整体下划雨城区。2014年,市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和雨城区城市管理事权的通知》明确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为雨城区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故按照部门职能,我局与雨城区环卫处取得联系,认真进行了研究,现提出以下回复意见。
您建议中反映的垃圾桶(垃圾箱)停放问题确实存在,沿街放置勾臂箱和吊臂箱不仅有损中心城区容貌秩序,妨碍正常交通秩序,也对环卫作业带来一定影响,急待进行改进。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我市环境容貌秩序,2014年3月,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雨城区城管分局、雨城区环卫处、河北街道办、西城街道办等单位,赴成都、江油两地学习考察了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机制。根据考察学习取得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就改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方式,向市政府提出了建议方案。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同意改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方式,在中心城区全面取缔勾臂箱、吊臂箱和铁皮垃圾桶,保留街面果皮箱,在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临街门面放置有盖塑料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雨城区环卫处安排清运工人定时定点上门收运。
2014年12月,在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此项工作在姚桥、沙湾片区进行了前期试点,取得良好效果。2015年3月25日起,主城区全面启动改变垃圾收运方式工作。按工作计划,6月10日前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将取消勾臂箱、吊臂箱, 6月30日前中心城区全面取消勾臂箱、吊臂箱。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计划进度开展当中。相信随着工作的完成,您所提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
另外,由于中心城区的老旧小区,规划建设时未设计专门的垃圾设施安放位置,彻底取消勾臂箱、吊臂箱存在一定难度。对此问题,雨城区环卫处已与相关街道办、社区协商,对暂不能取消垃圾桶、箱的点位,一是将现有的勾臂箱、吊臂箱更换为较小的垃圾桶(垃圾箱),同时加大清运频率,防止出现垃圾爆桶,二是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设置地点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既便民、便收集又美观,在部分地段开挖卧槽,合理摆放环卫设备设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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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625000
通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行政中心)5211
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