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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回复2015年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理华《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体系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5-06-12 16: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张理华代表:

您今年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体系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已迅速研究和办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切实降低老百姓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四川省卫计委的统一安排,我市于2014101日起在全市各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经过半年的努力,与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前相比,市级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增长13.12%,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分别增长23.46%16.48%,县、乡两级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市级增长幅度,分级诊疗效果初步体现。

但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发现由于各转诊医院之间信息平台不畅,转诊患者流动随意性较大,且“转上”容易“转下”困难现场较为突出。为此,我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求将分级诊疗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广大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建立差别化支付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经济医保杠杆调节作用,促进分级诊疗格局形成,我市加大了医保和新农合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县、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新农合政策方面,认真执行《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补偿方案的通知》(雅办函〔2013227号),完善县外转诊备案制度,除急诊外未履行转院手续的越级诊治不予报销,双向转诊机构按照新农合统一补偿方案中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类型(乡级、县级、市级)转诊,市内妇幼保健机构除外。城镇医保政策方面,对于按规定履行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转诊后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5%;同时参保人员从下级医疗机构转向上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按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计算;从上级医疗机构转向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直接纳入医保报销。

二、建立分级诊疗标准

根据各医疗机构间服务能力的差异,明确各医疗机构的诊治范围,是形成规范双向转诊体系的基础。目前我市各医疗机构执行的是卫生部《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即三级医院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可以开展一、二级手术,重点开展一级手术。遇有急危重症患者确需行急诊手术以挽救生命时,医疗机构可越级开展手术,并做到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履行知情同意的相关程序,必要时请上级医院进行急会诊;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此外,考虑到目前县级医疗机构的飞速发展,医疗质量不断提高,目前,省卫计委正在组织专家对二类医疗技术目录进行调整,大部分二类医疗技术会直接被释放,即医疗机构按照技术管理规范自行管理即可,不再经过审核机构审核,到时将大大提高各县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诊疗水平。

三、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专科建设

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委2014年招聘了21名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雨城12名,名山2名,荥经2名,汉源5名)。同时,通过对基层进行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学历提升、转岗培训、骨干医师培训、住院医师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在专科建设方面,今年我市按每个专科补助30万元的标准,积极创建汉源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石棉县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和芦山县人民医院呼吸内科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四、加快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经与雅安市发改委对接,目前我市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4版《关于规范调整雅安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雅价费〔200440号)。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十年来,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成本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偏高,增加了患者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中医特色服务等体现医疗服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偏低,影响医疗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市医改办和发改委从2012年起,即开始着手对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目前我市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工作正按省上的要求逐步推进,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将制定出台相应耗材管理办法,届时耗材使用中涉及的上述矛盾应该会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五、基本药物目录调整

我国自2009年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已于2012年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一次调整,由原来的307种药品品种调整为520种药品品种。我省也结合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时对省补充药物目录进行修订,剔除与国家目录重复的87,目前我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为305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共计825种,能够满足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和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三年调整一次的原则,今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进行调整。目前我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已全覆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维护国家基本药物主体地位的同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当然,任何政策的完全执行都有一个过程。目前我市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仅半年时间。要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改变广大群众几十年的就医习惯是不现实的。下一步我委将分两步对分级诊疗工作进行规范:

一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力度。由市医改办牵头,市卫计委、市人社局配合,按《四川省基本医疗病种目录》界定的基本医疗病种,对县(区)级医疗机构转诊病人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纳入全市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二是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引导。由我委宣教科制定分级诊疗宣传方案,通过医院宣传栏、主流媒体、微信等多种形式,对分级诊疗政策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印发新农合政策宣传册手册,基本做到户均一册,让分级诊疗制度零距离贴近老百姓,引导群众形成主动到基层就诊的良好就医习惯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卫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告或电告。办理联系人:雅安市卫生局医政科张刚,联系电话:13981616870

如有更多宝贵意见、建议,欢迎您与我们联系。雅安市卫计委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wjw.yaan.gov.cn/,委办公室电话:2231108,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新兴街1号市行政中心54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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