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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李虎林代表“关于将关闭煤矿的煤炭资源纳入兼并重组工作的建议”的回复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5-06-11 17: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人大代表李虎林同志:

现将您在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将关闭煤矿的煤炭资源纳入兼并重组工作的建议”回复如下。

我市关闭煤矿的煤炭资源纳入兼并重组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矿清理整顿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若干细化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函〔201443号)。川办函〔201443号对关闭煤矿的煤炭资源配置利用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利用被关闭矿井资源和新增被关闭矿井主体矿井周边(含深部)资源的兼并重组煤矿企业必须完成兼并重组相关工作程序,达到兼并重组标准,变更取得相关证照,煤炭生产规模(可有多个煤矿)不得低于30万吨/年。

二是关闭矿井剩余资源利用的前提是:市人民政府已批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被关闭矿井须达到关闭标准,依法吊(注)销采矿许可证,形成矿业权“空白地”;利用被关闭矿井剩余资源的煤矿具备利用关闭矿井资源的相关条件。

三是利用未设置矿业权空白区及关闭煤矿剩余资源,应确保资源可靠,具备利用价值并满足安全生产政策标准和技术经济条件要求。

四是拟配置利用煤炭资源的地质工作程度达详查及以上的设立采矿权,不能满足的,应申请延伸勘查探矿权。

煤炭资源配置利用程序要求首先修编、调整矿业权设置方案。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4月召开了重点产煤市(州)协调会,决定启动全省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已制定了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工作方案,由于兼并重组相关工作程序还未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还未经市政府批准,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工作还停留在资料收集阶段。待完成兼并重组相关工作程序,市政府批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后,市国土资源局将立即组织有相应资质的煤炭设计单位和煤炭地质勘查单位按川办函〔201443号规定修编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将兼并重组煤矿企业毗邻周边和深部不宜单独另设矿业权的区域的煤炭资源(含关闭煤矿剩余资源)纳入煤炭矿业权设置修编方案,进行统一规划设置,按照合理有效利用资源的原则,配置给兼并重组保留并符合要求的煤矿企业。

联系人:  李成亮

联系电话:0835-2241137

邮政编码:625000

通信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建新路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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