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5-04-03 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该报告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5)2610094。

一、概述 :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不断规范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主要工作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平担任,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并由局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伦全(局行政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并且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考核项目。

四是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精心编制目录和指南,明确了编制目的、入编范围、目录更新、目录索引、公开目录等事项,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流程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尤其是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等。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三是2014年,全局共利用政府信息统一公开系统和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等平台公开信息696条(政府信息公开240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456条),及时准确地公布了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动态。
  四是制定了《雅安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工作流程》,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办公室主任复核,分管领导会签、主要领导签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五是完善门户网站,与北纬网合作,完成门户网站升级改造。2014年,我局与北纬网合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维护市门户网站内容的要求,改进升级本单位子网站,完善了网站相关内容,新开辟了公路质监站、造价站的栏目,更新了领导分工职责和各科室职能职责,完善了相关政策法规、交通要闻、出行服务、办事指南、党风廉政、区县之窗、交通资料库等内容。
   三、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做好“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我市交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科学重建、廉洁重建、阳光重建”,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加强“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雅办函〔2013〕145号)要求,做好交通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做好交通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科学重建、廉洁重建、阳光重建的重要途径。我市交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群众期望值高,社会关注度高。加强交通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工作,是将我市交通重建工作主动置于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加快推进我市交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切实做好“4·20”芦山强烈地震交通灾后恢复重建信息公开工作。对“4·20”地震灾区道路抢通保通重要信息、交通灾后重建项目推进情况、相关政策法规通过“雅安之窗”、“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的门户网站及书记市长信箱来信回复等渠道予以公开。从重建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征地拆迁、项目实施阶段、交(竣)工验收、审计、项目后评估等每个环节每个节点及监督检查都做到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同时,对雅安交通灾后重建工作的动态及时公开,让社会各界实时了解我市交通重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增强交通重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公众对我市交通重建工作的最大支持和理解,防止社会公众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猜忌质疑。

(二)民生基础设施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局是民生基础设施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经信委为配合部门。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局及时分解下达了目标任务到市水务局和市经信委。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完成民生基础设施类信息公开26条、市水务局完成30条、市经信委完成25条,合计共81条,完成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其他信息公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下达我局的任务为150条,我局完成240条,我局全面完成了《关于下达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4]13号)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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