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民发〔2014〕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2015年在雨城区试点。鼓励其他县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雅安市民政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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