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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市委农工委 发布时间:2014-12-09 14:5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实施意见》(雅办发〔20143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进行了统一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意义

为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58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面貌,建设“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家园,市委农工委草拟了《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实施意见》,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意见》以雅办发〔201431号文件下发,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的内容。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在总体要求上提出,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突出特色、农民主体”原则,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以推进幸福美丽新村为抓手,以“四改三建三清”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为导向,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俗特点、乡村情趣,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努力开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局面。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住房、饮水、用电、通讯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80%左右的行政村完成人居环境改善任务。

(二)在目标任务上提出,2014年,集中开展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管护、环境污染防控等工作,实现短期内农村环境有明显改观;启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创建35个试点示范村。2016年,建成幸福美丽新村200个;2020年,基本完成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任务,农村环境面貌实现根本改变,农民群众享有更宜居的生活环境和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全市建成一批新农村综合体,形成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普遍达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提高科学规划水平。以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为统领,注重统筹11个专项规划,编制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进一步深化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科学规划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和不同类型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

二是坚持把安居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推进农房节能环保建设。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抓好新建聚居点建设,提升改造旧村落,注重散居农户建设。

四是按照“1+35”配置标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雅安市幸福美丽新村规划建设导则(试行)》和《雅安市幸福美丽新村“1+35”配置标准》,把新村建设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进一步规范新村建设标准。

五是坚持示范引导,着力推进特色镇村建设。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今年突出抓好16个特色小镇建设。2020年,建设特色生态文化旅游风情小镇30个。

四、保障机制

在保障机制上,主要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投入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村民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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