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12-0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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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5月1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雅办发〔2014〕14号),要求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不得给审计监督工作设立禁区和障碍。
一、健全依法审计工作制度
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为审计工作提供人力、经费保障。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同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依法接受和配合审计监督。凡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依法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推诿拖延,更不得弄虚作假或人为划禁区、设障碍。。
二、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要完善审计机关与司法、监察、公安、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各被审计单位要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审计反映的普遍性和屡查屡犯问题,要建立规范管理和防范违纪违规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审计的方式方法
在审计方式方法上,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审计重点,加强民生项目的审计监督。对所有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要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加快推进数字化联网审计,逐步实现审计网络系统与财政、税务、社会保障等重要行业的数据共享。加大审计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行审计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审计权力运行流程。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要完善审计机构和人员配置;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制度;加强对相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和审计“八不准”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