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4日上午,我市召开了《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东出席会议并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市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龚建雅就《条例》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作了要求,市经信委副主任李云忠就《条例》主要内容和特点作了讲解。
《条例》是一部针对四川电力发展情况和地域特点,结合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而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法规。雅安作为全省重要的水电清洁能源基地,投产水电站装机和电网规模均位居全省前列,在此背景下,贯彻落实施《条例》必将对我市电力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市政府副市长李东在讲话中指出,贯彻实施《条例》是我市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电的重要举措和法制保障,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严惩违法行为,加强供电保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
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相关部门、有关供电和发电企业负责人在雅安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县(区)对应部门负责人及县(区)供电企业的同志在各县(区)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