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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解析改革政策 服务群众投资创业——雅安市工商局举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0-31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宣传贯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扎实推进改革工作,201437日下午2:30,雅安市工商局在《雅安日报》社北纬网站直播室就“雅安市工商局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举行在线新闻发布,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载体,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为广大群众投资创业提供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雅安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钟、雅安市工商局纪检组长余卫涛、注册中心主任钱曦、企业科科长王兴霞参加新闻发布。     

李钟局长首先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内容、雅安市实施情况;就广大群众和网民朋友关心关注的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相关政策问题进行新闻发布和在线互动交流解答。

李钟局长在新闻发布中指出,从20143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力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31日起,全市工商系统注册登记窗口已经启动相关改革政策的执行,截至37日,已有101 户企业、222户体工商户领到了新版营业执照。雅安工商部门将通过扎实的工作,使这项利国利民的措施更快、更好地落地生根。

李钟局长在新闻发布中指出,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改革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坚持宽进严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要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要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相统一。

新闻发布会就广大网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为什么要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它的重大意义;住所登记条件的放宽;宽进严管的严怎么体现;企业年报制度如何操作;如何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公平公正的抽查制度用于克服检查的随意性、电子的营业执照的纸质的营业执照的区别;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具体细节;能否解决个别企业诚信缺失;对注册资本认缴的疑虑”等等与网民在线交流和解答。

 雅安市工商局积极运用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在线即时解答网友和群众提问,服务广大群众投资创业,得到了网民朋友的关注和欢迎,进行了积极有效的交流和互动,为深入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以下为网络文字记录)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参加雅安市工商局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在线新闻发布会。(2014-03-07 14:29)

【主持人】今年3月1日起,雅安市工商系统市、县(区)、工商所三级的注册登记窗口已全面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执行。何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此项制度的改革和我们的生活又有哪些息息相关的联系呢?为了让更多市民和网友了解相关情况,今天,雅安市工商局特别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并对网民朋友的提问进行解答。(2014-03-07 14:29)

【主持人】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嘉宾有:雅安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钟,市工商局纪检组长余卫涛,市工商局注册中心主任钱曦,市工商局企业科科长王兴霞。(2014-03-07 14:30)

【主持人】下面,有请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钟,就雅安市工商局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做新闻发布。(2014-03-07 14:31)

【李钟】网民朋友大家好,下面,我为大家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情况。(2014-03-07 14:31)

【李钟】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力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3月1日起,全市工商系统注册登记窗口已经启动相关改革政策的执行,截至今天,已经有101 户企业,222户体工商户领到了新版营业执照。我们将通过扎实的工作,使这项利国利民的措施更快、更好地落地生根。(2014-03-07 14:32)

【李钟】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改革具体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2014-03-07 14:34)【李钟】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一个重要的措施,不断地完善包括注册资本在内的工商登记制度等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方法,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工商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职责权限范围内,积极探索登记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市场主体有了较快的发展。2013年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有86233户,其中企业12919户、个体工商户73314户。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我们预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将有更快的增长。(2014-03-07 14:35)

【李钟】坚持宽进严管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原则,要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要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相统一。一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努力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登记和信用信息,扩大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三是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四是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形成鼓励诚信守法经营良好氛围。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抓紧提出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修改建议;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确保改革前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平稳过渡;加强宣传培训,切实让这项改革的举措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2014-03-07 14:36)

【主持人】谢谢李局长。您刚才在讲话中提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国务院为什么要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它的重大意义有哪些?我们知道,在过去,工商登记经营地址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刚才您在讲话中提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中有一点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的登记条件,能不能给我们详细讲讲都有可能放宽哪些条件?(2014-03-07 14:37)

【李钟】国务院部署这项改革,意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2014-03-07 14:37)

【李钟】第一个方面,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来看,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举措。这次改革主要促进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协同监管,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进一步划清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的界限,把政府应该管的事情管好,充分调动市场和企业的积极性。这既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要的举措,也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这项改革举措的推行也必将推动一些部门转变政府职能。(2014-03-07 14:38)

【李钟】第二个方面,从优化营商环境来看,是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改革举措能够激发投资热情,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小微企业,特别是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从长远看,这项改革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2014-03-07 14:39)

【李钟】第三个方面,从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来看,改革举措能够在推进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的建设上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这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信用约束机制,把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使企业增强信用意识。(2014-03-07 14:39)

【李钟】刚才你提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企业的住所问题。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企业的住所问题、经营场所问题提出由各地政府具体规定。(2014-03-07 14:39)

【李钟】另一方面,出于社会管理的需要,并非任何场所都可注册为企业的住所。比如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住宅,经营者的活动可能会扰乱邻里的生活,造成民事纠纷。比如注册登记的住所是违章建筑或者是危险建筑,可能就会造成住所的合法性问题,造成危害隐患。所以这次改革对住所的要求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住所的条件管制,既要释放更多的场地资源,特别是要满足电子商务、创意产业发展的要求,方便企业注册登记。同时,也把权力放到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和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具体的规定。这样既满足企业的需要,也满足加强社会管理的需要。(2014-03-07 14:40)

【李钟】关于住所的问题,原则上是放宽了,但具体的情况,将根据省政府规定发布后再实施;有的地方认为需要加带一些附带的条件,那可能就会有一些自己的条件。(2014-03-07 14:40)

【主持人】请问新的措施里有“宽进严管”的理念,这个“严”字怎么体现?另外,“严管”应该和法律联系在一起,但现在法律配套还没有跟上的情况下,会不会担心新的措施、新的政策得不到落实?(2014-03-07 14:41)

【余卫涛】这个问题提得很重要,因为我们多年来都是“重审批轻监管”,现在如何保证能够进行“严管”呢?我想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转变监管的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强化信用监管,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这是一个基础。如果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仅靠政府以及工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巡查、抽查,还达不到严管的目的。(2014-03-07 14:42)

【余卫涛】二是夯实监管的基础,扩大信息公示的范围,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仅是企业和政府共享、政府部门之间共享,而且是社会各方面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为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交易、个人和企业之间的交易,都可以通过查询信息系统来了解这个企业的信用状况。(2014-03-07 14:42)

【余卫涛】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对失信的行为共同采取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强化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强化行业自律和企业的自我管理,形成部门协同监管。比如说,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的信息和税务部门的信息、银行的信用信息等等,这些部门的信息将共享,形成部门协同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主体自治相结合的监管新格局。(2014-03-07 14:42)

【余卫涛】四是规范监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照公平规范的要求统一执法程序和标准,严格依法履职,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和效能,努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公正、透明、规范。(2014-03-07 14:43)

【余卫涛】再回答法律配套的问题。工商注册登记工作是严格按照法律执行的,这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这项改革,就面临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主性法规等修改的问题。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报请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下一步修法的工作,四川省工商局也在积极向省人民政府报审各种涉及改革的方案。全面推开这项改革,要等待法律和法规修改之后。(2014-03-07 14:44)

【主持人】之前有媒体报道,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成认缴登记制之后,“一块钱就可以开公司”。请问,这个报道对不对?另外,您刚才也提到公司住所放宽限制的问题,我想问一下,总局在原则上支持不支持住宅作为公司的住所?(2014-03-07 14:44)

【余卫涛】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就是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的股东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社会上说的“一块钱办公司”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并不是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就可以办公司了,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改为认缴登记制以后,公司股东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自行规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没有按规定的时间交付出资,根据法律和公司的章程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交足出资的股东和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2014-03-07 14:45)

【余卫涛】从深圳等试点地区看,基本上现在大家对于办公司还是慎重的,信用体系还是比较好的,出现特别少的钱来办公司的情况是很少的。(2014-03-07 14:45)

【主持人】刚才李局长谈到,未来的企业年检制度会改为报告制度,这个制度会怎么操作?另外,里面还有一点是要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那么这种抽查制度又会是什么样的模式呢?(2014-03-07 14:46)

【李钟】我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年检制度改成年报公示制度,这是方便企业的一项措施。过去的年检制度,经常有企业因为工作忙忽视了年检,企业还会因此受到惩戒,并且要缴费。现在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国家工商总局已发出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从3月1日起停止企业年检;企业年报时间另行通知。(2014-03-07 14:47)

【李钟】刚才讲到的抽查制度,确实非常重要。因为全市有市场主体86233户,要对每个企业进行检查,用传统的办法是做不到的。企业的抽查也不是随意的,也不能说是工商部门或其他部门想查谁就查谁、想罚谁就罚谁,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这种现象要从根本上进行改变。这个抽查可能有两个原则,一是根据企业的信用信息,有的企业信用非常好,当然通过社会评估,那就可以减少对这些企业的抽查。对信用比较高的企业,就可以减少抽查。二是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像现在很多地方做的那样制定规则,每个企业都会随时面临被抽查的可能,但是抽查要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如何进行随机抽查,减少主观随意性,要深入全面地研究,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惩戒;出现大的问题,就要使企业付出高额的成本,这样建立一个科学的、有效的、公平公正的抽查制度。(2014-03-07 14:47)

【主持人】你在前面的讲话中提到“要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请您介绍一下这个系统的具体细节。另外,能否解决个别企业诚信缺失的问题?(2014-03-07 14:48)

【李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是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的手段,将企业的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通过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目前省工商局正在建设之中。(2014-03-07 14:49)

【李钟】如果没有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的公示、市场的监管就会失去效果。当然,大家知道任何事情没有百分之百,经济工作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的基础工作也是非常复杂的,但我们要做到最大限度地解决个别企业诚信缺失,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能够一定程度解决。(2014-03-07 14:49)

【李钟】另外,我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诚信体系的建立,个别企业诚信缺失的现象会越来越少,因为一旦产生,它付出的成本会很高,高到企业承担不起的程度。(2014-03-07 14:49)

【主持人】此前,我们工作人员在北纬论坛上发帖,征集网民朋友希望了解的问题,今天我们也选择了部分提问,希望由李局长为我们大家解答。(2014-03-07 14:50)

【主持人】网友“大脚快跑”说,之前就看媒体上报到过,说这次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就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就是公司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经营者自己承担风险。是这样吗?(2014-03-07 14:50)

【李钟】是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登记无需提交验资报告。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确实如这位网友所说,就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报告。公司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公司股东风险自担、责任自负。(2014-03-07 14:51)

【主持人】网友“阳光小子”说,这样的政策也太宽松了吧?那不是股东随意规定注册资本多少都可以?请李局长为大家解答一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后,对公司股东有什么要求或规定吗?(2014-03-07 14:52)

【李钟】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后,申请登记的公司股东应当对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体现出来。出资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对缴纳出资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在颁发营业执照的同时,也要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方便社会公众在网上查阅。(2014-03-07 14:52)

【李钟】其次,股东也不可以随意规定注册资本是多少。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在注册时,不能随意登记注册资本,要根据创办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公司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2014-03-07 14:52)

【主持人】网友“蛮花花”问,是所有公司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吗?(2014-03-07 14:53)

【李钟】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按照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但上述行业中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登记时仍然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外,其他行业在工商登记时均无需提交验资报告。(2014-03-07 14:53)

【主持人】网友“菩提树”说,听说以后都要用电子的营业执照了。电子的营业执照的纸质的营业执照一样吗?(2014-03-07 14:54)

【李钟】将要推行的电子营业执照采用密码技术,具有企业身份识别、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信息安全保障功能。电子营业执照是以国家工商总局为全国统一信任源点,按照全国统一标准颁发的载有企业登记信息的数字化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推行电子营业执照这项工作正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指挥下积极推进。(2014-03-07 14:54)

【主持人】网友“结伴同行”说,工商系统也要“无纸化”办公了嘛?那这些有关信息还是否公开?我们要从哪里了解查看呢?(2014-03-07 14:55)

【李钟】这里就要向大家介绍我们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该系统主要具有三大功能:公示、查询和互动。市场主体登记部门、许可审批部门及其它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公示法律规定应当公示的市场主体登记、备案、年报、许可审批、监管信息和法律未禁止公示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所需的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审批和其他信用信息;同时,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和各许可审批、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实现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审批和监管信息的互动,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2014-03-07 14:55)

【李钟】通过该系统,社会公众可以查询到以下信息:一是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等。二是市场主体备案信息,如董事、监事人员姓名等。三是市场主体年报信息,是市场主体在提交年度报告时自行申报的相关可公开信息。四是市场主体载入或者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是记录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的信息库。五是市场主体监管信息,是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处罚情况。六是许可审批事项信息,是许可审批部门对于市场主体的经营项目的许可审批情况。七是许可审批监管信息,是许可审批部门对于许可证、批准文件的相关监管情况。(2014-03-07 14:56)

【主持人】网友“雨城一枝花”说,现在很多制度都要简化了。他想想问的是,那以后工商部门还怎么监管公司呢?(2014-03-07 14:56)

【李钟】根据《方案》规定,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后。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上网查询,达到信息资源共享,政府各部门共同监管的目的。(2014-03-07 14:56)

【李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对各自报送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其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发现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2014-03-07 14:57)

【主持人】网友“魑魅成灰”说,他一直就想开公司创业,但是资金不够。像这样现金不足的朋友可以办公司吗?(2014-03-07 14:59)

【李钟】可以。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由股东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2014-03-07 14:59)

【李钟】同时,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由股东自主约定,公司可以以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任意比例出资。(2014-03-07 14:59)

【主持人】网友“大兴一支花”说,大兴镇上还可以新申请开办企业吗?(2014-03-07 15:00)

【王兴霞】可以申办,但是企业的经营场所要符合雅安市政府城市规划建设的规定。(2014-03-07 15:00)

【主持人】谢谢网民朋友的热情参与,雅安市工商局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在线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稍后我们会整理更多网民朋友关心的问题,在北纬网论坛发布,欢迎大家查看了解。(2014-03-07 15:01)

【主持人】再次感谢大家对雅安工商系统的关心和支持。再见。(2014-03-0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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