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4〕15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和本领域相关政策和规划的起草制订工作。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9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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