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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福利待遇办事程序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4-08-25 14: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老年人就医:60周岁以上老人通过医院老年人窗口挂号、缴费、取药。

二、老年人交通:本人凭《老年人优待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公交车优待卡;

三、休闲:本人持《老年人优待证》、《身份证》到旅游风景点、公园、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售票窗口办理免费或优惠门票;

四、100岁以上老人,持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县(区)老龄办公室领取高龄津贴。

五、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程序: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民政服务窗口或老龄办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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