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8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规划〔2014〕703号),标志着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把握好五个重点:一是把握好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谋划和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战略谋划;二是把握好新的发展阶段和发展趋势的主要特征,认真研判我国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发展形势;三是把握好我省面临的新形势,全面深入分析我省发展条件的变化情况;四是把握好“十三五”期间我省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任务;五是把握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十三五”的衔接和延续,在规划中进一步贯彻落实。
“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规划编制包括前期工作、起草文本、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环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课题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从现在到2015年2月底,采取公开选聘、直接委托等多种形式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全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报省政府审定。规划《基本思路》衔接。研究提出希望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建议;第二阶段:《纲要框架》重大专题研究阶段。从2015年3月到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前,研究形成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研究提出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建议。配合做好省委《建议》研究起草工作;第三阶段:《纲要》草案起草和审议阶段。2015年省委《建议》出台后到2016年初,按照省委《建议》精神,研究起草《纲要》草案。做好《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开展省级规划与国家规划、各市(州)规划的衔接工作。《纲要》草案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按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编制和衔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