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我市转下达2014年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来源:雅安市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4-07-25 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市财政局、市住建局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14〕17号),根据各县(区)2014年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结合各县区财政困难程度,向各县(区)转下达保障性住房中央补助资金11223万元和省级补助资金1997万元,共计1.322亿元。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938.59万元,中央补助资金5274.79万元,共计6213.38万元。用于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