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39号)、《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61号)、《关于成立四川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55号)、《关于调整完善四川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3〕212号)、《关于成立四川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雅安市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等9个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雅安市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久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术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 健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曾 琦 市委党建办副主任
朱和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林奇 市综治办副主任
杨术兵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郑秀珍 市委农工委副主任
詹国斌 市委编办副主任
王 成 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
黄晓玉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党委书记
王瑞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宝林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郑建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虞尚堂 市司法局副局长
彭韵叶 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 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程德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 钢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徐海波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曾 林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李寒松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晓琴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周昌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卢 林 市体育局党总支书记
余 波 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 强 市信访局副局长
陆 艳 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建华同志兼任。
二、雅安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孙久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含希 雅安军分区参谋长
孙术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 健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单 鑫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顺睿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赖永康 市教育局教育专职总督学
熊福建 市民宗局副局长
李宝林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郑建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彭韵叶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贤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文银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调研员
曹孝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波 市水务局副局长
顾海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佳勇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周昌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惠玲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孟水明 市旅游局副局长
余卫涛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蓝志斌 市方志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后即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郑建华同志兼任。
三、雅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久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术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尚堃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 川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云忠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红英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 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颀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晓波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 璐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曾 林 市农业局副局长
顾海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江 洪 市审计局副局长
董 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瑞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楠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蒲 敏 市统计局副局长
吴宏卫 市质监局副局长
马骊骅 市政府目督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晓波同志兼任。
四、雅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各成员单位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审议项目布局是否与全省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纲要、现代农业示范工程、新农村示范区建设相结合,促进项目整合;组织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认定工作;负责全市年度实施方案制定、信息管理、情况通报、建设进度统计和工作总结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曾 林 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川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红英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杨晓波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 微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勇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定忠 市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马洪进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
(三)单位职责。
市农业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省级高标准农田专项项目、灾后受损农田恢复重建项目等,并组织实施。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内容,积极争取中央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石漠化治理项目等,并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并组织实施。
市水务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骨干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等,并组织实施。
市林业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农田防护林网的规划与建设。
市国土资源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等“金土地”工程,并组织实施。
市扶贫移民局:在扶贫开发、移民后扶工作范围内,落实高标准农田规划中涉及到的扶贫开发项目,并组织实施。
市农机局:在高标准农田规划区落实机电提灌、农机作业等项目,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主动研究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工作,积极出谋划策,准时参加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共同完成好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五、市创新驱动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决策小组
组 长:兰开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剑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京东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帅 维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锐 市科技局局长
潘素华 市财政局局长
寇 青 市委农工委副主任
周剑波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市创新驱动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决策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王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六、雅安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兰开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 东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先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覃建生 市商务局局长
李 川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剑波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明福 市科技局党总支书记
唐 强 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朱建设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明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市就业局局长
易 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海波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市房管局局长
马永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 刚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宣杰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蒲 敏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孟水明 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永康 市地税局机关党委书记
余卫涛 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余水平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邓显康 市政府目督办副主任
邵仲文 人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覃建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全市服务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提出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雅安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李 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张先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覃建生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余水平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 川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谭克强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朱建设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贤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梁 刚 市农业局副局长
袁 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明福 市科技局党总支书记
王晓芳 市商务局副局长
郑小华 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永康 市地税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彦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吴宏卫 市质监局副局长
方睿杰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罗 洵 人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覃建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订全市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出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电子商务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雅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先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伟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排水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陈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安排饮用水水源地发展、保护、整治等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城区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污染预警机制;在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危及供水安全时,按法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应急供水。
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环保局:负责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负责编制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并在当地主要媒体、环保网站上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处置饮用水水源水污染事故,查处污染饮用水水质的违法行为。
2.市水务局:负责合理配置、科学调度水资源,优先保证饮用水水源取水;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渔政管理;对渔业活动和水产养殖污染饮用水水源进行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依法督促检查饮用水水源流域范围内河道采砂工作是否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水污染事故和水事纠纷;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审批;配合相关部门处置水污染事件。
3.市卫生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预防和控制因饮用水水源污染引起的疾病发生和蔓延。
4.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指导工作;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规划用地和项目建设;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管网的建设管理、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5.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经济建设、城镇建设的协调平衡工作;投资项目审批要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
6.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的安全管理;负责配合处理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以及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7.市农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业开发利用项目监督和种、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监管工作,加强对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农药、化肥、农膜、畜禽粪便污染饮用水水源;配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场的搬迁、关闭工作。
8.市林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涵养林及相关植被保护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9.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优先安排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用地;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地的管理和流域范围矿产资源开发要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其周边土地和矿业资源开发的审批要事先征求环保、水务部门的意见)。
10.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对水资源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将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等水源保护经费纳入预算,确保投入到位。
11.市工商局:负责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已经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新建项目核发营业执照;配合环保部门依法查处不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的企业(个体户)。
12.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处置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和损坏、偷盗饮用水源标志、保护设施设备及其他违法行为。
1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督促指导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依法查处在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对保护区内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1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保护区内的道路、桥梁进行封闭防护并树立警示标志;负责对船舶进行监管,防止污染。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危险品交通事故。
15.市供排水公司:负责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安全管理,建立取水泵房周围30米的影像实时监控系统;负责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巡查报告制度,发现有污染现象,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负责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工程项目的建设,搞好饮用水水源地标识标牌的设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协助处理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
九、雅安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冬林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 熹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华 市扶贫移民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市公安局、市委维稳办、市信访局、雅安国安局、市民宗局、市扶贫移民局、市残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移民局,由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晓然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县(区)推进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审核汇总、督促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开展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