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伊林主持召开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副主任李首成、朱玉贵、宋德全、唐芳琼、李荣、吴志君,秘书长罗强和委员27人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林业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全市旅游产业恢复重建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书面)以及关于接受杨俊、柴渝辞去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规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长兰开驰、检察长杨长云提请的任免议案,拟任命人员在会上作了任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