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做到职责分工明确、管理责任清晰,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和分配管理,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印发<雅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雅办发[2013]76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雨城区城区拆迁(征收)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3]32号)的有关规定,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中心城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分级负责、建管分离、属地管理”的管理体制。雨城区人民政府将牵头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及后续管理、监督等具体实施工作,并明确区级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住房保障具体管理、服务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