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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细化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2014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4-05-04 09: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川办函〔2014〕38号)。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安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对实施计划进行分解细化,制订了《雅安市分解细化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雅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4月3日




雅安市分解细化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

2014年度实施计划的方案


    为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切实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完成《四川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2014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的各项任务,特制订本分解细化方案。

   一、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一)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水平。

1.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全年依法关闭煤矿9处。按照规划和统一布局,统筹开展兼并重组工作,严格控制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重组办牵头;市煤矿兼并重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2.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研究制订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开展水患隐蔽致灾因素全面普查试点。〔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3.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煤矿瓦斯防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煤矿瓦斯防治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4.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强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采掘机械化建设。〔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科技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5.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6.配合省安监局组织防突专家对突出矿井开展的专家会诊,指导企业将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到实处;配合省安监局组织专家对我市已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煤矿的工程设计、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运转状况开展一次全面达标评估。〔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7.配合省安监局在我市及重点产煤县(区)建立煤矿区域性技术服务体系。〔市安全监管局牵头;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和落实治理超载超限的安全管理制度。因超载超限引发事故比例明显下降。〔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工商局、农业局配合〕

2.建设公路安保工程。依据《四川省2013—2015年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实施方案》(川交发〔2014〕84号),并在对危险路段排查的基础上据实进行调整,2014年底完成方案要求的公路路侧护栏建设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安全监管局配合〕

3.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聘请3—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在重点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比例明显下降。〔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财政局配合〕

4.建立健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政、路政信息系统(平台),构建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法违规驾驶人“黑名单”和行业退出机制。(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农业局、财政局配合)

5.在全社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安办、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三)深化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全年依法关闭(退出)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10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开展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石油天然气、冶金、有色金属、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工业园区生产系统安全评价和安全规划,强化基础条件建设、能力保障、责任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继续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着力构建常态化安全督导检查、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隐患就是事故”的督办查处机制,推进由事后追究问责向事前防范转变。〔市安办牵头;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三、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以建设安全社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规范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全年建成省级安全社区3个,启动国家级安全社区1个、省级安全社区8个。〔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力量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强化市、县、乡“二级机构、三级网络”安全监管力量。优化县级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配置和队伍结构,加强重点产煤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将县级安监执法大队工作力量向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延伸。乡镇明确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安全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五、继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深化需求分析,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业务资源数据库,整合现有应用系统,按全省统一部署,建成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网络平台。做好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办系统和煤矿企业综合管理数据库系统建设。〔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审计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推广安全科技。

完善现有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强化对煤矿的监管监察力度;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建立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库;强化对高危、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推广应用瓦斯逆流自动超前分级断电技术、煤层瓦斯基础参数快速测定技术、极薄煤层提高抽采瓦斯效果关键技术、煤矿管道瓦斯抑爆装置。〔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设。

(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四大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推进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四大行业全年累计培训不少于8000人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举办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发展理论和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及其部门领导干部推动安全发展的水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各级党校、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有关部门配合〕

(三)配合省上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瓦斯防治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千人”培训计划),提高监管监察人员在煤矿瓦斯治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市安全监管局牵头)

八、加强安全宣传。

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阶段性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媒体和社会资源,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加大对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新闻媒体配合〕

九、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

统筹全市安全生产技术力量,推广先进实用安全技术,推进“专家驻点进基层、专业托管进基层、技术推广进基层、智力帮扶进基层”服务常态化。(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牵头)

十、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从管理机构、前期预防、防护设施等方面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创建。〔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卫生局、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

十一、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根据全市高危行业分布及能源、化工等产业规划,以“稳矿山,扶危化,强综合”为工作思路,将荥经县矿山救护中队由单一的矿山救援拓展为矿山、危化及相关行业延伸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性综合、专项演练和技术比武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性综合、专项演练和技术比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级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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