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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4-05-04 09: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将《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4〕3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安全生产办公室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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