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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好市政府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4-21 17: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2014年全市九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其中涉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的民生工程为“食品安全:开展粮油、果蔬、肉类、乳制品等大宗食品产业链重点监管监测,抽检样品805个批次”。为将市政府的惠民工程落到实处,解决好百姓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县区接到通知高度重视。尽快向各县(区)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各县区政府完成民生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二、抽检任务分工

市局负责全市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综合协调,结合省级监督抽查任务情况,将雅安市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委托“四川省雅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市质检所)实施,由质检所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各县(区)食药监局应尽快同市质检所联系,细化各县(区)民生工程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区)政府和市局。

市质检所联系人:何

电话:08352222417(移动电话:18980177066

三、抽检内容

食品安全民生工程监督抽检的内容主要涉及大米、小麦粉、食用油、肉类、乳制品、调味品、挂面、桶装水、茶叶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应涵盖雅安市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销商家,食品餐饮服务单位,抽检批次涉按照《雅安市民生工程食品监督抽查任务分解表》(详见附表)内容实施。民生工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可与省级监督抽检同步进行,抽检品种批次不能重复。

对于具体受检产品以及受检企业或单位,由各县(区)食药局和市质检所共同商定,市质检所对于抽检方案中涉及个别不能检验的参数和项目,可以委托其他具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

四、抽检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质检所及时将检验报告报各县区局,由县(区)局进行后处理,各环节的后处理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对于未抽检到的生产企业、经营商家、餐饮单位,各县(区)局要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雅安市全市各环节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监管。

五、时间节点要求和信息报送

415日前,各县(区)局务必上报实施方案,按照省局民生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节点要求,结合雅安市实际情况,各县(区)局应当在一季度完成目标任务25,二季度完成50,三季度完成75,10月底前基本完成粮油、果蔬、肉类、乳制品等大宗食品产业链重点监管监测,抽检样品805个年度目标任务。民生工程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市局综合协调科,由综合协调科统一上报市政府。

市局综合协调科

联系人:  卫勇丽     电话 :0835--2630513

  箱:  925652047 @qq.com  

附件:1.雅安市民生工程食品监督抽查任务分解表

         2.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九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324

附件1

 雅安市民生工程食品监督抽查任务分解表(单位:批次)

生 产

领 域

流 通

领 域

餐 饮

领 域

合计

雨城

110

39

10

159

名山

230

33

10

273

 汉源

100

33

10

143

石棉

12

33

10

55

天全

15

18

10

43

芦山

15

18

10

43

宝兴

10

18

10

38

荥经

8

33

10

51

合计

500

225

80

805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3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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