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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4-03-07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11日至201312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各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目前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1231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87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89条,占44.7%;文件通知86条,占9.9%;政务公开23条,占2.6%;便民服务19条,占2.2%;公示公告34条,占3.9%;市政府采纳信息257条,占29.5%;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纳信息59条,占6.8%;安全警示3条,占0.3%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申请公开事项。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推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性。201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公开范围,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及时性,切实满足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广泛需求。

(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优化公开程序和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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