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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雅安市环境质量状况》摘要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4-01-09 11: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要求,现将2013年11月全市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及声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 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11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重点流域的3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青衣江水冲坝、龟都府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进行了例行监测,其结果如下:
      雅安境内重点流域青衣江水冲坝、龟都府断面和大渡河三谷庄断面水质均能达到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实际为ⅲ类,水质良好,上月分别为ⅲ、ⅲ、ⅱ类,水质良好、良好、优。
     二、 环境空气质量
     11月,雅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雅安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空气污染指标采取了连续自动监测;并对市区大气降水(酸雨)进行了监测。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本月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总天数为30天,达标天数30天,达标率为100%。上一年同期全市监测天数30天,达标天数30天,达标率为100%。
     (二)大气降水(酸雨)评价
      本月采集雨样16个,降水ph值范围5.70—6.20,ph均值5.87,属于非酸雨。去年同期采集雨样8个,ph均值5.91,属于非酸雨。
      三、声学环境质量
      我站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四川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13年11月5—8日对4季度雅安市城市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点位为:1类区原市建委(烈士陵园旁)、市建设局;2类区为西大街180号大院、雨城花园;3类区为沙湾(市人行宿舍);4a类区为建安厂、木检站。
     1类区:昼、夜间无超标,与上一年同期相同。
     2类区:昼、夜间无超标,于上一年同期相同。
     3类区:昼、夜间无超标,与上一年同期相同。
     4a类区:昼间无超标,夜间1小时超标,超标率为12.5%,与上一年同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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