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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21: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3〕1号)文件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3〕1号文件要求,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形式载体,加强学习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www.ya.sc.cegn.cn)发布122条,通过纸质文件查阅点发布30条,通过宣传栏发布4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受理通过信函等方式申请政务信息公开15件,已全部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回复。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

我局设立了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公开内容方面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工作的网络化、及时更新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今后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具体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公开范围。根据《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二是继续加强《条例》与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今后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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