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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住房保障业务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20: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住建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住房保障业务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培训,并于2013年11月27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传真至市房管局。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住房

保障业务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联系人:任迎春,联系电话:2352625

传  真:2352625

 

雅安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13年

全省住房保障业务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各市(州)、非扩权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举办2013年第二期全省住房保障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12月2—7日

二、培训地点

乐山市、南充市、自贡市

三、培训内容

(一)住房保障政策解读

1、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及政策法规。

2、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3、芦山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政策(限城镇住房重建任务较重的市州及县区)。

(二)住房保障业务操作

1、各类报表和项目库填报。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流程。

(三)经验交流

部分市介绍有关工作情况。

四、地区分配

乐山市:乐山、雅安、成都、眉山、甘孜5市(州)

南充市:南充、遂宁、广安、达州、巴中、广元、绵阳、阿坝8市(州)

自贡市:自贡、攀枝花、德阳、宜宾、内江、资阳、泸州、凉山8市(州)

五、参训人员

(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部门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各一人。

(二)非扩权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部门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各一人。

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由不同部门负责的请分别派人参加。

(三)芦山地震城镇住房重建任务较重的市县,即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芦山县、宝兴县、荥经县、天全县、石棉县)、成都市(大邑县)、乐山市(夹江县、峨眉山市)、眉山市(东坡区、洪雅县、丹棱县)负责城镇住房重建的部门负责人。

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除州府所在县外其他县自愿参加。

六、报到地点及时间安排

乐山市:金叶大酒店(地址:乐山市中区嘉定北路199号,总台电话:0833—2444222)。12月1日16:00—20:00报到,2—3日培训。

南充市:团结商务大酒店(地址:南充市果州大道金鱼岭路2号,总台电话:0817—8128181)。12月3日16:00—20:00报到,4—5日培训。

自贡市:汇东大酒店(地址:自贡市丹桂大街99号,总台电话:0813—8288613,8288614)。12月5日16:00—20:00报到,6—7日培训。

七、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州)做好培训组织工作,于11月27日前统一报送本市(州)参训人员名单至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以及承办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二)培训费用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项培训经费支出,请各地严格按通知要求控制参加培训人数。

 

附件:全省住房保障业务培训(第二期)报名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住房改革和保障处:李佳,028—85568180,85534605(传真),763599089@qq.com;朱晓珊,028—85579237(兼传真),16665913@qq.com

乐山市:徐志伟  0833—2133583(传真),13700938188

南充市:吴兴文  0817—2666538(传真),15281730033

自贡市:刘  军  0813—2400514(传真),13990029280

 

附件:

全省住房保障业务培训(第二期)报名表

______市(州)(盖章)

姓  名

职  务

单  位

联系电话

负责灾后城镇住房

重建人员后打“√”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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