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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程序

来源:雅安市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18: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条目

内容

项目类别

抵押登记

说明信息

申请方式:双方申请.申请人若不能到场,应经公证委托由受托人代为申请。注:1、受理时,如经询问或审查中发现存在夫妻共有人的情况,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增加共有人;
2
、受理仅为初审,还需经审核(有必要时外勤查勘)、缮证后,抵押登记才最终办理完毕。如复审中发现问题,经完善手续后可继续办理,工作时限以补齐手续之日起计;如不能完善手续,将不予登记,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持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共同前来撤销。
3
、登记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交相关证明并代为办理;
4
、、对上市流通有限制性规定的房屋,在设定抵押时应符合相关规定。
5
、、如相关政策、办事流程、要件及窗口调整,按调整后的情形执行。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川价费【2004172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川价发【2008924号;川价发【200887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对象: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范围:雨城区范围内

提交要件(必备要件)

1、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最高额抵押合同;
5
、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6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全民所有制企业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提交);
7
、同一产再次办理抵押知晓函(抵押人将已抵押的房产再次抵押,后顺位抵押权人应提交); 8、车位、车库承诺书(以车位、车库进行抵押的,抵押权人应提交);
9
、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的应提交);
10
、对上市流通有限制性规定的房屋,在设定抵押时应符合相关规定。

11、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房产分中心流程:1.受理:持应提交资料到抵押权登记受理窗口——受理: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受理通知单》2.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返回原受理窗口领取告知单,待补正资料后重新申请登记。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入审核程序。4、缴费接到领证通知后在抵押权登记窗口取得缴费通知单缴费。5、领证发证窗口领证。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登记费:住宅80/套,非住宅550/件;手续费:计费基数×0.16%(非住宅收取)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08358505030 850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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