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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买程序

来源:雅安市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18: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条目

内容

项目类别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说明信息

申请方式:双方申请。买方若不能到场,可经公证委托由受托人代为申请,或直接委托开发商代为申请。
注:1、受理时,如经询问或审查中发现存在夫妻共有人的情况,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增加共有人;
2
、登记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交相关证明并代为办理;
3
、房屋有抵押或查封的,请先在抵押窗口解除抵押、在八一路市房管局二楼楼案科解除查封后申请办理;
4
、受理仅为初审,还需经审核(有必要时外勤查勘)、缮证后,登记才最终办理完毕。如审核中发现问题,经完善手续后可继续办理,工作时限以补齐手续之日起计;如不能完善手续,将不予登记,需买卖双方申请人持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共同前来撤销。
5、如相关政策、办事流程、要件及窗口调整,按调整后的情形执行。

事项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2011534号,川价发(200887号、川价费(2004171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对象:个人、单位
范围:雨城区范围内

提交要件(必备要件)

1、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房屋平面图);
4购房发票

5、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6、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所购房屋为限价商品房的应提交);
7、维修资金缴存证明(按规定应建但未建维修资金账户的应提交);
8、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房屋涉外销售,且在预告登记环节未提交国家安全意见审查书的或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应提交)
备注:买方若涉外,需出具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9、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房产分中心流程: 1、核税税务大厅窗口税;2、受理由申请人持应提交资料到受理窗口提出申请3、受理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并领取《房屋登记受理单》;4、审核;5缴费接到领证通知(电话通知)后凭《房屋登记受理单》到计费窗口计费6、缴费缴费窗口;7、领证发证窗口领证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

1、交易手续费:住宅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平方米3元(失去方收取);非住宅成交价或评估价x1.5%收取(交易双方各交50%收取)。
2
、登记费:住宅80/套,非住宅550/件;
3
、工本费:共有人房屋权利证书工本费10/本。
(契税、维修资金由相关部门核收;市地税局驻房产分中心税务征收窗口咨询电话:262016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雅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人民路政务中心三楼

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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