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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林业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12-30 0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3〕1号)要求,特制定雅安市林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务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林业宣传力度,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我局坚持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立健全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促进林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有效途径,更好的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201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有:
      (一)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12年,我局坚持以“透明公开,实事求是”为原则,专人负责审定每一条对外公布的信息,改进、完善了工作方法,加强了各科室站中心、市森林公安局和县(区)林业局配合力度,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考核,各科室站中心、局负责提供政务公开信息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三)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
      为方便领导和群众获取、查阅林业信息,我局在法定日期或不定期举办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途径,宣传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持政策等,让林业法规、政策深入人心。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我们遵循“及时、全面、准确”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2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0余条,完成省林业厅全年任务的257%,全省排名第9;市政府全年任务的131.75%,全市排名第3,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公示公告类信息1条,雅安综合新闻类2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600余条。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以雅安市党政内外网、雅安市政务公开网、雅安林业网、四川林业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201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与领导要求和群众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有: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还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发布的主体、内容、形式、范围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2013年,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全局的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林地出让公告、政策法规、森林预警等各项信息;向兄弟单位取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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