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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雅办发〔2013〕1号、4号、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3-12-20 11: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安全生产商业保险统保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办:

    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自去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四大行业保费收入到2300余万元,佣金收入达500余万元,为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人员装备、办公经费等方面投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办发)20131号》、《关于印发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通知》(雅办发20134号)和《关于印发雅安市安全生产预防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雅办发20138号)文件精神,更加完善和丰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参与”雅安模式的内容,巩固其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切实抓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工作

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贯彻雅办发20134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工作的领导,为做好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并针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后作出正确的决策,从而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雅办发20131号)、《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办发20134号)、《雅安市安全生产预防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执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执法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雅办发20131号和雅办发20134号精神,严格执法,对建设项目要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第一,对去年8月3日至今年1月28日期间的在建项目,已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不再重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二,今年1月28日,雅办发〔2013〕4号文件下发后的已建项目,必须购买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企业就不再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三,对去年8月3日以来,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施工期未到,项目未完工的,项目保险要续保的,就必须转为购买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可以不再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不再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四,对新报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把握审批关,新报建的项目必须在办理新报建项目手续之前,办理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或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五,今年1月28日前建设完工的项目,只是补办手续的项目,不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也不再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二)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法规政策落实到位

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是一项新兴工作,是全省乃至全国首创,为把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做好做扎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各县(区)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宣传力度,使基层主管部门正确行使职权,依法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建立,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行政审批窗口服务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向企业做好宣传工作,明确告知企业为什么要购买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的优越性及政策依据等内容,使每位企业业主确实感受到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实实在在的好处,将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工作深入到每位企业业主心中,为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奠定坚定的基础。

    (三)把握好政策界限,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专(兼)职人员学习、领会雅府办20131号、雅府办20134号和雅府办20138号精神,准确把握好政策界限,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的开展。第一,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是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之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款“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规定,为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提供了法律保证。第二,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与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的关系。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而设立的,它具有全覆盖雇主责任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功能和范围,还具有独特的优点:一是生产危险内突发疾病死亡的要赔付;二是员工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要赔付;三是因公出差死亡的要赔付;四是保险费中含有100万元事故救援费;五是生产发生第三人的死亡事故的要赔付;六是赔偿金额高。目前,我市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赔偿标准已达60万元左右,因此,根据现状,我市确定了60万元赔偿标准;七是赔付效率高。根据合同约定,承保保险公司必须在10天内完成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八是先期预付赔,承保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并根据企业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出据证明,承保保险公司先期预支理赔款,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九是改变过去政府兜底为救助资金救助,为政府排忧解难。企业生发事故后,在企业无经济支撑能力处理善后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救助资金,帮助企业解决后顾之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就不再买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第三、正确把握好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关系。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是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安全而设立的,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为了确保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及自然灾害时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应急救援和事故抢救,事故善后处理而设立的,所以企业只能用于上述几项工作的开支,而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的开支。因此对于企业来说这个是死钱,为减轻企业负担,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这个死钱变成活的,提高企业使用资金周转率,我市设置了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而替代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优越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覆盖和超越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范围,但前提是要参加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因此,雅办发20134号第三条第一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选择原则,企业购买安全责任商业保险,可不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第四、正确把握政府投入项目与非政府投入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的关系。政府投入项目必须根据雅办发20134号文件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或享受政府补贴的企业,必须参加雅 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办理投保手续”之规定办理,而非政府投入项目必须按照雅办发20134号文件第十五条“首次参保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合同约定和主动提交自愿参保人相关资料,并办理保险业务”之规定,非政府投入项目由出资人自愿选择购买险种,但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因为,其它险种不能替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功能。

    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安责险工作

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做好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各县(区)安办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的作用,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的协调工作,并牵好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商业统保工作。

    第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统保办)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二,建立安全生产商业保险统保通报制度。市统保办认真履行雅办发20134号文件赋予市统保办的职责,建立每月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将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使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第三,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市统保办将会同监察等部门组成督查督办组,对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第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今年,市安委会将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纳入到市政府考核各级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来进行考核。

四、强化对探矿企业的监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去年,全市探矿企业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6起,其中,安全生产死亡事故6起,轻重伤安全生产事故10起,仅赔付这一项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为了防止探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级安监部门和国土部门要强化对探矿企业的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法,使监管工作措施到位,工作履职到位。第一、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管。各级国土部门和安监部门要认真贯彻雅安市安监局、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雅市安监2012289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第二、强化探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建立。从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出发,强力推进探矿企业安全责任商业保险的实施。去年是探矿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最多的一年,探矿本身是高风险的行业,必须严格监管。为了确保探矿企业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市统保办委托的四川嘉泰保险经纪公司,对该行业的费率进行综合测算,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报市统保办同意。今年,全市探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费从参照去年非煤矿山费率变为独立行业的标准费率,探矿企业井下人员保费为5400元/人,地面人员保费4860元/人,这一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同时,也必须纳入到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中,探矿企业未参加统保的,其风险抵押金按规定上限缴存。

五、各承保保险公司要认真履行合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各承保保险公司要树立“守诚信、讲信誉”的意识,认真履行合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做有损自身形象和信誉的事,不能干涉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切忌不能有违反合约第四条第五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雅安市范围内单独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类似保险。”等行为的发生,如有发生,坚决按合约规定严肃处罚,后果严重的,终止合同执行。

六、强化机制建设,推动五方共赢

为有效推动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雅安模式”的成果,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管理办公室将在总结去年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统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佣金收入中拿出部分用于补偿机制和奖惩机制建设。为达到政府、部门、企业、承保保险公司和受害群众“五方”共赢的效果,针对去年两个标段出现的问题,市统保办决定建立补偿机制。针对亏损行业进行有限补偿,鼓励承保险公司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商业保险服务工作。为了提高承保公司办事效率,促进服务质量的提高,切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市统保办决定建立奖惩机制,对违反合约规定的承保保险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对严格执行合约规定,为企业提供投保,理赔优质服务的承保保险公司进行经济奖励,以推动承保保险公司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水平的提高。

 

                         雅安市安全生产责任商业  

                         保险统保工作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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