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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加强责任落实 加强监测管控 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3-12-12 10: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雅安市宝兴县政府副县长刘坚召集各乡(镇)长和县安全监管局、交通局、国土局、交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省道、县道及农村公路次生灾害防治工作相关事宜。

  会议强调,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以“保安全、抓畅通、零事故、促和谐”为目标,高度敏感、高度警惕,杜绝侥幸、松懈心理,按照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绝不能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现已进入汛期,公路沿线次防治要全面落实一级应急响应的各项要求,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对涉及公路沿线次生灾害段点的监测、巡排查、抢险保通、临时交通管制、桥梁限载通行等,每项工作、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要到位。

  会议决定,一是加强险情况观察:各乡(镇)要按照要求和属地管辖原则,根据国土和交通部门巡排查的危险路段点位安排专人观察值守。明确s210线宝兴段和县道由县交通局负责管理,乡村道由各乡(镇)负责管理,县人社部门要主动对接落实险情监测观察员的相关政策。县交通局要及时落实险情监测观察员必要的安全和监测装备、保险,以及公路沿线和桥梁的警示标牌等。县国土局要及时组织力量加大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排查力度。县公安交警大队要加大对路面的管控。

  二是强化公路沿线监测预警和车辆管控。要有效建立各乡(镇)、交通、国土、气象、通讯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联动机制。交通、公安交警要严格执行省道及县乡公路桥梁限载通行的规定,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载和非法客运等违法行为。根据宝兴县实际,除s210线铜头至宝兴县城段外,其余省、县、乡道沿线各乡(镇)要对车辆实行管控,夜间或遇暴雨等危及道路行车安全时应实行道路封闭。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车辆管控和临时交通管制方案,报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审定后,在设置的安全路段及时组织管控力量具体实施,让群众理解、支持、配合,主动积极避险。

  三是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监测、交通部门的道路次生灾害监测、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管制,以及四川路桥和兴蜀公司保通保畅和应急工程处置等工作要有机相结合,整合各方力量,全力做好保通保畅和次生灾害防治,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四是严格考核,倒查追究。

  目前,s210线铜头至宝兴县城段实行单日全封闭排险作业、双日管制放行制度,保道路畅通、保安全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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