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4.20”芦山强烈地震影响,我市部分企业因灾停产歇业,生产经营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为帮助灾区企业渡过难关,缓解受灾企业资金压力,有效推进灾后科学重建步伐。我局认真学习有关支持灾区就业和社保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落实到位,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已为130户受灾企业涉及职工17934人,降低了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单位2%,个人1%降为单位1%,个人0.5%,预计少收失业保险费700.83万元;二是为39户因灾停产歇业企业进行预失业登记,预计为11247人发放失业保险金714.9万元;三是为37户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173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636.2万元、工伤保险52.2万元、生育保险41.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