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你们上报的《雅安市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雅安市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函》(川水函〔2013〕994号)和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报送〈四川省雅安市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2013〕409号),已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批复(川发改农经〔2013〕984号)。现将批复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照批复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年度实施方案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市2012-2013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川发农经〔2013〕984号)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