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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灾后失业救助政策 促企业发展稳就业岗位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3-10-31 15: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受“4.20”芦山强烈地震影响,我市部分企业因灾停产、歇业,生产经营受到不同程度损害,部分企业员工暂时失去工作岗位。为帮助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稳定就业岗位,促进灾区社会稳定,雅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 “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失业救助政策,迅速动员部署,细化政策措施,简化操作办法,深入企业核实情况,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迅速收集、汇总和审批受灾企业申报资料,全力推进地震灾区失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

    截至目前,通过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我市受灾企业失业保险费率由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降为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第一批申报享受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受灾企业共130户,涉及职工17934人,预计今年减收受灾企业失业保险费700.83万元;通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对灾区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因灾停产、歇业期间,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职工,经批准可按规定预先进行失业登记,发放失业保险金,第一批申报享受预失业登记政策的受灾企业39户,涉及职工9951人,发放金额达714.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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