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引导和鼓励省内更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筹集建设发展资金,更好服务全省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省发改委将对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债券进行贴息。
本次贴息重点支持一下几类企业债券:一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当前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范围的企业债券;二是已成功发行过二期以上(含二期)债券的企业发行的首期企业债券;三是已申报二期债券的企业发行的首期企业债券;四是民营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五是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3】957号)规定的“加快和简化审核类”条件的企业债券(不含地方政府所属区域城投公司申请发行的首只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