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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7-01 17: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雅安市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6
 
 
雅安市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紧紧围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整顿行动
(一)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病死(害)畜禽”、调味品等专项整治。
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持续开展“地沟油”、“病死(害)畜禽”、调味品等治理整顿,坚决避免前整后乱、重复反弹的现象发生。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
全面加强对农药、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在农药兽药和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制售假劣农药兽药和饲料行为。以种植基地和养殖场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严惩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及为其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和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依法打击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严厉查处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以及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
认真执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管理规定,突出治理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等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强化食品出厂检验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开展白酒行业专项整治。
开展白酒“行业规范、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狠抓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管,规范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标注、制假售假等行为;督导企业通过设备改进、技术攻关等措施,做好工艺改造;全面清理和规范白酒产品标识标注行为,规范行业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白酒风险监控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白酒产业发展水平。
(七)开展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安全专项整治。
在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期间,要高度重视对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及周边餐饮、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等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非常措施和办法,加大监管和指导,认真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灾区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切实抓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农村群体聚餐中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聚餐申报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八)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
要明确“两小”生产经营单位监管主体和职责,摸清“两小”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堵塞监管漏洞。按照“引导扶持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支持集中发展。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引导“两小”生产经营单位集中经营。
(九)开展茶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茶叶种植合理、安全、规范用药的技术培训,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快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管工作制度建设。加强茶叶专项监督抽查和茶叶风险监测。加大对抽查不合格的茶叶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茶叶生产加工中农药残留、有害重金属残留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一)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巡查频次,扩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查、市场巡查范围,加大执法抽检频次,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及时彻底查处不合格产品。
(二)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日常执法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和隐患排查,持续打击制售“地沟油”、“瘦肉精”、“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斩断非法利益链,让“潜规则”失效,让不良生产经营者付出高昂代价,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腐败、渎职等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惩处。各级司法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惩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公布一批经资质论证的食品安全鉴定机构。出台《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规定、程序和组织机构。建立各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刑事司法机关有关案件咨询、会商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行政部门应依法取证、及时移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三、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监管体系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及时划转到位,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各地要切实负责,全面梳理查找监管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要求,特别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尽快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
(二)建立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县(区)、乡镇、街道监管责任到位。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机构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构建覆盖社区(村)的协管员队伍。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食品安全专职干部,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至少聘用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以村(居)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驻村干部为主体力量的“一专三员”基层监管队伍。全面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快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四、加强预警监测,加快基础能力建设步伐
(一)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提升快检、筛查能力为重点,统筹强化各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探索进行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推动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市县互补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培育第三方检验机构,规范委托检验行为,提高食品质量检测结果公信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检测投入,提升自检能力。加强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
(二)提升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组织实施国家、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扩大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和样本量,突出地域性特色食品风险监测,2013年底前,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布点实现全覆盖。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点。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和农产品环境监测。做好风险监测、风险交流、趋势分析和预警研判工作。深化食品安全科技攻关,加快成果转化利用。
(三)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结合智慧雅安的建设,建设雅安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大力推广食品安全检测先进技术和电子追溯系统。
  
五、掌握舆情动态,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出台舆情处置指导性意见,完善各有关部门系统内的纵向信息报告体系,健全横向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密切掌握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及时掌握分析研判食品安全舆情态势。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作用,加强舆论引导。
(二)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建雅安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和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明确各部门应急处置的职责和责任。有效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和危害。2013年,各县(区)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明确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主体和信息口径审核程序,归口统一发布。针对公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六、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一)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和征信系统,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行“黑名单”制度。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量化分级管理。
(二)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13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推进更多食品工业协会通过诚信管理体系(CMS)评价。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
七、抓好宣传培训,营造全员参与维护食品安全氛围
(一)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和大中小学的相关课程。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载体,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二)积极营造食品安全氛围。开办“雅安食品安全在行动”、 “示范企业巡礼”专栏,制作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和专题宣传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对先进人物、诚信典型的宣传。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专合组织等在舆论监督、消费维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投诉举报综合处置机制。采取多种方式,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从业素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个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基础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队伍素质。
(四)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在雨城区开展省级示范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激励机制,深化示范效应,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加示范创建活动,引导更大范围、更广层面的示范创建参与。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等多形式、多层面的示范创建活动。
八、强化组织保障,凝聚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管责任,明确任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对经费的统筹分配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忠于职守,履职尽责。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履行综合协调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做好绩效考核。加大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日常情况报送、信息通报、行政办案、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各县(区)和各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督查考核重点内容,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和程序。各级政府要在各个监管部门推动建立具体到单位、人员、岗位的责任制,建立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对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和失职、渎职,要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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