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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三举措促进灾区农村劳动者就业

来源: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3-05-16 08: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害造成全市农业生产严重受损,大量农村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和房屋。为帮助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重建美好家园,市人社局结合抗震救灾和过渡安置工作需要,通过开发灾后公益性岗位、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组织劳务对接、推行以工代赈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灾区农村劳动者就业问题。

    一、大力开发灾后公益性岗位,帮助农村因灾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将因灾受损严重的失地、失林和失房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优先保证失地无业家庭中至少一人就业。结合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需要大力开发卫生防疫、灾害监测、环境清理和治安维护等灾后公益性岗位,及时安置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截止5月15日,已开发灾后公益性岗位5586个,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4546人,其中农村就业困难人员2955人。

    二、积极开展免费订单职业培训,增强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对有就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有就业去向的农村劳动力实行免费的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指定工种提供职业技能鉴定全额补贴。结合恢复重建需要调整培训工种,重点开展电工、焊工、钳工、砌筑工、钢筋工等专业培训,努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推行以工代赈方式,引导灾区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鼓励和引导各类资金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广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帮助灾区劳动力优先就近转移就业。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对灾区农村劳动力进行实地调查,对有劳动能力和具有实用技能的人员建档立卡,为灾后恢复重建推行以工代赈方式提供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建设单位建立劳务供需联系制度,及时组织和帮助灾区农村劳动力实现就近转移就业,确保建设单位用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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