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雅安城市形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雅州廊桥(不含两侧副桥)实施整体提升改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原已出租的雅州廊桥商铺由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收回。本通告发布后,雅州廊桥商铺的所有承租人请于2013年5月10日—2013年5月 30日期间,到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退房和结算手续。2013年6月1日起雅州廊桥不再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二、此次提升改造时间从2013年6月1日起至2013年 12月31日前结束。
三、为保障施工安全,工程采取全封闭式施工。届时,雅州廊桥主桥严禁人员通行,并实行停水、停电。
希望雅州廊桥经营户及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改造工程顺利完成,对无理阻挠或影响此项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