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芦山地震后,雨城区许多乡镇受灾严重,在恢复重建期,受灾群众亟需法律服务。为此,雨城区司法局组织了“4.20”赈灾法律援助服务队,拟在雨城区各重灾乡镇进行法律援助巡回服务。服务队由雨城区司法局副局长贾学军任队长,雨城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援助律师陈继彬任副队长,雨城区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和重灾乡镇司法助理员担任成员。
法律援助服务队的主要职责为:一是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就所涉法律事务提供审查合同、法律论证、起草文书等服务;二是依据法律和相关政策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疏导矛盾,引导群众以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三是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建立法律援助接待站(点),及时受理灾区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目前,法律援助服务队正在筹备宣传资料、标识等,准备奔赴雨城区各重灾乡镇,开展震后财产纠纷、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将现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