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报告

来源:雅安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3-03-28 14: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雅府公开办函〔20121号)有关精神,特通过雅安电子政务外网向社会公布雅安市国资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31日止。

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雅安市新兴街1号,邮编:625000,电话:0835-2231662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及公开情况

2012年我委编制的政府公开信息总数为10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03条。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委于20111月成立了雅安市政府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调整,由副主任廖雅媛任组长,监事会主任邓绍勇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由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具体负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1.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2.主动公开制度。依照《条例》,建立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

3.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4.保密审查制度。对本委各类文件进行定性,确定公开属性、保密级别等,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2012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76条,其它信息(如人事信息)24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委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偏少、公开时效不够及时。今后我委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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