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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雅安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3-03-11 11: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12年,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都依法依规予以公开。一是通过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信息。2012年度,通过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信息112条。二是通过部门网站进行公开。本年度通过雅安工商在线网站公开信息各类信息合计771条。三是通过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公告栏公开信息5条。四是积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宣传工商工作动态。五是根据消费投诉热点,通过《雅安日报》、《雅安新报》发出消费警示等14条。六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受群众咨询,普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积极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创造便利条件。在雅安工商在线开通咨询互动栏目,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开通12315申诉举报电话区域专线,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正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向公民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培训和教育等等。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到工作责任,深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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