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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锐同志在全市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来源:市纪委监委机关 发布时间:2012-09-21 09:5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刘锐同志在全市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

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2012年6月6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全市要在5月底以前完成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经市委同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主要任务是对当前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以及对下一步按照“三分类、三升级”的要求,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进行安排部署。会前,我们现场参观了荥经县部分乡镇、村、社区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地感受了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新成效、新面貌。刚才,宝兴县、荥经县、芦山县和雨城区就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市委组织部陈俊同志、市财政局冯继跃同志也就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作了讲话,从干部配备、财政保障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县(区)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取长补短,认真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实施意见》,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实施意见》下发后,大部分县(区)相继以县(区)党委、政府名义出台文件,安排部署所辖区域内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健全网络,扎实推进。各县(区)均根据自身实际和《实施意见》要求,健全了乡镇纪委,多数县(区)建立了村级纪检小组或增设了村纪检委员,选举公道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在本地有威望和号召力的同志担任村级纪检委员。现大部分县(区)已全面建成覆盖县(区)、乡镇、村的纪检组织,实现了纪检组织的全覆盖。三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各县(区)纪委统一制定了《乡(镇)纪委工作职责》、《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上墙,明确了乡镇纪检干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提高了乡镇纪委工作效率。四是强化保障,打牢基础。各县(区)积极创造条件,集中力量改善乡镇纪检组织办公条件,完善硬件设施,全市141个乡镇基本做到了“七有”:即有吊牌、有举报电话、有举报信箱,有保密柜,有电脑、有打印机、有录音笔等办公设施。大部分县(区)落实了乡镇纪检组织工作经费和乡镇纪检干部的办案补贴,确保乡镇纪检组织有机构办事、有场地做事、有条件干事,为乡镇纪检干部干事创业打牢了坚实基础。五是大胆探索,创新机制。各县(区)贴合实际、主动创新、积极探索出了一批特色亮点,推动了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和职能发挥。例如:荥经县实行纪委常委及机关各室与21个乡镇纪委包片联系指导督促制度,负责对所挂点乡镇纪委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协调解决。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乡镇纪委1-5月已立案10件,办结6件,占全县办案数的62%。目前,荥经县在加大财政投入,改善装备方面也是力度很大的。宝兴县在4月已在乡镇按照“两牌三栏一箱”的模式进行建设,规范了挂牌和科室牌,完善了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设置了举报箱;村纪检室按照“一牌三栏两项”的模式进行建设,规范了纪检组织挂牌,完善了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建立村纪检委员工作职责、村纪检委员信访接待制度两项制度。基层纪检办公场所按照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净化的“五化”标准进行了建设芦山县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组织队伍建设,通过选派县级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和乡镇推荐优秀年轻干部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县9个乡镇都配齐了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雨城区把纪检组织建设延伸到村,实现了纪检组织村级全覆盖。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部门纪检长全部落实了办案补贴。

总的来讲,各县(区)党委、政府、纪委,包括组织、财政等部门按照中纪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作为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措施,作为巩固我们党执政基础的重要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作为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放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在认识上明确,态度上端正,行动上迅速,工作上有特色,效果上有体现。在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也感觉还有差距,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中纪委要在四川召开全国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会,说明四川的工作已经走在全国的前列,也更要求我们的工作还要比过去做得更好。要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必须要有更高的要求。

下一步工作,我认为还有四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解决。一是各县(区)进度参差不齐。进度较快的县(区)4月就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进度较慢的县(区)仍有人员、经费等问题没有完全、彻底的得到解决。二是全市有10余个乡镇纪委书记因提拔、调任等原因出现空缺,现仍未配齐。三是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配备存在较多问题。有些乡镇的专职纪委副书记尚未配齐;有些乡镇的专职纪委副书记为事业编制而非公务员编制;有些乡镇的专职纪委副书记名为“专职”实为“兼职”。四是部分县(区)乡镇纪检组织的经费保障未予完全解决。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启纪检监察工作新征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跃升新水平,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党走过的90年辉煌历程充分表明,党的事业的根基在基层,力量在基层,重心在基层。只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执政根基牢牢地扎在人民群众之中,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才能成为坚如磐石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今年,党中央作出了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大决定,提出了党的组织建设“全覆盖”的具体要求。省第十次党代会强调指出“要坚持以抓基层打基础为重点,筑牢为民执政的基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省纪委怀臣书记深刻指出:“80%的党员干部工作在基层,80%的群众诉求集中在基层,80%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在基层”。所以基层很重要,对基层组织的建设要求很明确。

乡镇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内专门执纪机关,担负着维护党的纪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职责,是巩固执政根基,夯实基层政权的战斗堡垒;是担负职责使命,推动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是践行为民宗旨,密切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因此,各县(区)要从巩固党执政根基的高度,从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纪检组织神圣使命的角度,从筑牢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稳定社会发展大局的深度,深刻认识到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认真解决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二、提升水平,强力规范

各县(区)要按照“三分类、三升级”的要求,巩固扩大一批先进、提升一批一般、转化一批后进,加快步伐、加快节奏,全面落实《实施意见》中关于乡镇纪检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制度机制、教育管理等一系列要求部署,强化乡镇纪检组织的基础保障,筑牢乡镇纪检组织干事创业的组织基础。

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落脚点和着重点在于规范。各县(区)要以“十有四加强”为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在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十有四加强”即:有吊牌、有人员、有场所、有装备、有经费、有制度、有公开栏、有举报电话、有举报箱、有档案。加强组织覆盖,加强职能发挥,加强素质提升,加强管理指导。

(一)        切实做到十有。

一要有吊牌。乡镇党委、政府门口必须有乡镇纪委吊

牌,按照标准样式、规定位置悬挂。

二要有人员。乡镇纪委班子成员的业务水平、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个乡镇纪委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因此,必须严把乡镇纪委班子成员的配备关、专职关与素质关。各县(区)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选好配强乡镇纪检干部的要求,将一批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精通法律、经济、会计等知识、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干部选配到乡镇纪检组织的岗位,充实乡镇纪检组织干部队伍。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相关。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设专职副书记一名。专职纪委副书记符合任职条件的,可高配为副科级。要解决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兼而不专”的问题,督促协调乡镇党委尽快调整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的其他工作,使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

三要有场所。乡镇纪委要有独立的办公室,有条件的乡镇应设立信访接待室、谈话室等。

四要有装备。乡镇纪委应有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保密柜等办公办案装备。

五要有经费。各县(区)要加大经费投入,把乡镇纪检组织工作经费和乡镇纪检干部办案人员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保证乡镇纪检组织必要工作经费。

六要有制度。乡镇纪委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到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承传统、大胆创新,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组织议事制度、工作规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学习调研、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程序,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七要有公开栏。乡镇纪委要设立纪务公开栏,大力推行纪务公开。纪检干部的姓名、职务、分工、电话和非涉密的纪检监察工作要面向群众公开,要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把公开栏建成宣传纪检监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联系群众的窗口。

八要有举报电话。乡镇纪委要设立举报电话(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受理群众举报,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要有人值守、有人记录,并及时调查回复。

九要有举报箱。乡镇纪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办公楼和各村设立举报箱,受理群众举报。举报箱要加锁,专人管理、定期取件。

十要有档案。乡镇纪委要有《工作日志》、《接访记录本》、《会议记录》、《电话记录本》、《案件查办记录本》等相关档案,开展工作应有档案记录。

(二)        着力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组织覆盖。各县(区)要从健全纪检组织体系出发,设村纪检委员,设党委的行政村可设纪委,把纪检组织延伸到村组,实现“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纪律检查”。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村务监督形式的作用。

二是加强素质提升。各县(区)要加大教育培训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素质。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原则,将乡镇纪检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保证年内将乡镇纪检干部全部轮训一遍。特别是要加强对信访、案件查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实效。要通过选派乡镇纪检干部挂职锻炼、参与办案等方式,强化应用型、实践型培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市纪委将在6月下旬,组织全市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集中培训,各县(区)纪委要认真组织。要大力开展作风建设,以“忠诚、律己、创一流”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乡镇纪检干部作风。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以务实的作风、优质的效能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是加强职能发挥。各县(区)要督促指导乡镇纪检组织切实履职尽责。一要切实履行好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五大职能。特别是要创新办案机制,加强案件查办,大力推广区域合作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加强基层办案。二要全面完成严肃党的纪律、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三大任务。三要突出三大工作重点。即:加强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要加强管理指导。各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为乡镇纪检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道正派、服务群众的乡镇纪检干部队伍,树立乡镇纪检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一要建立健全优秀纪检干部的选拔培养机制。加大乡镇纪检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在保持乡镇纪检干部稳定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干部交流,使乡镇纪检组织成为锻炼人才、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的重要平台。二要健全科学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科学考评机制既要反映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更要反映乡镇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一方面要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社会对乡镇纪检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评价机制,努力提高社会满意度。三要关心爱护乡镇纪检干部。乡镇纪检干部工作在最基层,任务重、压力大、非常辛苦。县(区)纪委常委要分片联系乡镇纪委,与乡镇纪检干部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加强与乡镇纪检干部的沟通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乡镇纪检干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其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创造条件。四要创先争优、勇创一流。各县(区)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乡镇纪检干部,关心身心健康、注重选拔培养,满腔热忱支持做好工作,激发乡镇纪检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引导乡镇纪检干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示范引领作表率。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认真总结、及时表彰在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市纪委准备在年底表彰全市10名优秀乡镇纪检干部。通过学典型、树先进来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创业氛围。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强化领导,确保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县(区)党委要担负主要领导责任,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县(区)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实施意见》要求,务必在6月底前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确保我市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顺利完成。

二是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各县(区)纪委要主动向县(区)党委、政府汇报上级的安排部署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支持,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解决乡镇纪检组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联系乡镇纪检组织,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省纪委将在7、8月份组织对各市、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因此,市纪委、市委督查室要加强对各县(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对不按时、不按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实施意见》精神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四、纪检监察工作要开启新征程、跃升新水平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纪委怀臣书记在全省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开班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切实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要忠诚履职、开拓进取,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要严明纪律、严格要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带头改进作风、端正会风,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一)巩固完善惩防体系。一要抓工作延伸。目前,我市已初步建成了涵盖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但是部分县(区)的框架构建止步于乡镇,未延伸至村一级。各县(区)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把村级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抓紧抓好抓落实。二要抓框架质量。目前,各县(区)已建成了由四大系统、八大机制构成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但是仍存在制度遗漏、归类不准的问题,框架质量不高。各县(区)要进一步梳理、完善,查漏补缺。三要抓制度执行。框架体系重在建设,贵在执行,落脚点是服务中心工作。各县(区)要在实践中注重发挥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统领作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动态完善,确保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管用有效。四要抓工作规划。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我市已顺利完成了惩防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的各项任务。各县(区)要在认真总结五年工作的基础上,主动思考,提前谋划,加强调研,结合中央和省上即将出台的下一个五年规划,做好本地的惩防体系五年规划工作。

(二)大力提升社会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是检验党风廉政建设最终成效的“试金石”。省委、省政府确定由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对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省上将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作为各地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抓好民生工程建设,切实抓好各项惠农、富农、强农政策的落实,真正让群众普遍得到实惠,让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工作认可度普遍提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的提高。各县(区)纪委务必对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分析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逐一整改解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形成党政责任落实、层层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一是要保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整合监督资源,改进督查方式,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

二是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化突出问题治理,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围绕一个时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纠风治乱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以及庆典、论坛、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重点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教育和医疗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加大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是要强化案件查办。要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严肃查办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身上的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要健全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甄别机制和受处理人员跟踪回访制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充分发挥教育保护作用。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办案指导力度,大力推动基层查办案件工作。要规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努力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四是要强化社会评价。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指数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排查调处机制,认真梳理排查群众诉求,分层分类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限期办结,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雅安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但是部分单位、部分干部在作风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和谐。近段时间我市个别乡镇出现群众集访的事件,就充分暴露出个别地方部分干部作风存在突出问题。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干部作风一定程度上体现党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贯要求。好的干部作风可以凝心聚力、鼓舞士气、促进发展,反之,则会涣散人心、败坏风气、贻误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进一步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筑牢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在深化认识中培育优良作风。一是大力弘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作风。教育干部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以人民利益为重,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纠正漠视群众、官僚主义,切实解决执政理念的思想作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站稳群众立场。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维护民利,解决群众困难。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民生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顺应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认真落实“挂、包、帮”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困难。二是大力弘扬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作风。教育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各级干部要自我加压、负重自强,敢为人先、顽强拼搏。过去的一切陋习必须要摈弃,工作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敢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要以“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雅安精神在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言必行,行必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领导干部关键时刻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落到实处、推向前进。要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起草报告、下发文件,力求简明扼要,增强指导性和操作性。提倡讲短话、讲实话、讲管用的话,不讲空话、套话、无用的话。四是大力弘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敲响廉洁的警钟,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杜绝自律不严、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的现象。

抓作风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对作风不正、行为不端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要以铁的纪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雅安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障。

(四)自身建设要加强。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

干部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作表率。要不断深化纪检监察系统“忠诚、律己、创一流”作风建设活动,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自律意识,争当忠诚履职的表率、严于律己的表率、提升能力的表率、勇创一流的表率,确保纪检工作在“八个方面上水平”,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开启新征程、跃升新水平。全面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巡察,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和优良作风养成,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执纪为民、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把握信息化时代机遇,全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思路、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推动工作信息电子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监督检查网络化,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支撑,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舆论环境建设。把宣传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雅安纪检监察网”建设,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明显成效,做到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报刊有文章、网络有消息,以强大的宣传声势鼓舞士气、凝聚力量,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志们,加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县(区)务必要对照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要求,认真自查,切实落实,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探索创新,勇创一流,扎实推进全市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上新水平、上新台阶,力争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中共雅安市纪委办公室               2012年6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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