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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档案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2-06-06 11: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档案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川档发〔2012〕2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四川省档案局的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四川省档案局关于报送201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川档发〔2012〕24号)
 
雅安市档案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川档发〔2012〕24号
 
四川省档案局
关于报送201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省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我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要求
推荐单位在呈报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身份证、获奖证书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如系复印件,须经审核人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在报送材料时,须附带论文、代表作等业绩材料和学历、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制)一式2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四川省人事厅制)1份。
  3.《推荐评审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一式15份。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内容主要包括担任馆员(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被推荐者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
5.任现职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
  6.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代表作两篇以上(一般每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及交流材料、规章制度等业绩、成果材料各1份。报送复印件时,均须附上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刊物的统一书(期)刊号。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须提交三千字左右答辩论文一式3份。
  7.最高学历证明、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2份,1份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职称外语、计算机属于免试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8.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9.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10.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单位聘任通知复印件1份。
  11.属委托评审的,应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函,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后再报送我局。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1、2、3项及答辩论文外,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清单。
  (二)申报档案专业馆员、助理馆员职务报送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任现职以来本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3.论文、代表作1篇以上(申报助理馆员职务此项暂不作要求)。
  4.最高学历证明、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各2份,1份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职称外语、计算机属于免试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3份。
  7.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任职期满考核表1份。
  8.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单位聘任通知复印件1份。
  9.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具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委托函。
  以上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评审表》外,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清单。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川职改办[200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副研究馆员评审费每人次240元,答辩费80元;馆员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助理馆员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四、注意事项
  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学历、外语、计算机等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其中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71号)精神,对申报人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并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
    3.申报材料所需相关表格请到省档案局网站(网址:http://www.scsdaj.gov.cn/)统一下载。
  4.评审结束后,请及时取回评审材料,未取回的材料省档案局人事处保管一年后集中销毁。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四川省档案局人事处
  地 址:成都市花牌坊街191号
  联系人:杨冀蓉、成彦
  电 话:028-89642122 87660423
  邮 编:610031
   
附件:《推荐评审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职务人员情况简表》
 
 
                    
 一二年五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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