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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雅安市防震减灾局 发布时间:2012-04-01 1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关于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雅安市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版)》(雅办发〔2012〕10号)已经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市范围内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要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修订后的《雅安市地震应急预案》为依据,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着眼于地震灾害发生的突然性和破坏的广泛性,在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时,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二、修订(编制)地震应急预案的具体要求
(一)修订的主体。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县(区)属各部门、乡(镇、街道办)、村(社区)预案修订(编制)工作由所属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市、县(区)防震减灾局负责为各部门、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提供指导。
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及联系的各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编制)的指导工作。其中,市属以上学校及川农大、雅职院、贸易校、档案校等由市教育局负责;市属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由市卫生局负责;市属以上电力、通讯、工业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流通企业由市经信委负责;市属以上交通运输企业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大型超市、物流企业由市商务局负责;大中型以上水利工程、市属供排水企业由市水务局负责;市属以上旅游景区、星级宾馆(饭店)由市旅游局负责。
(二)修订的原则。一要有统一的框架结构。地震应急预案要按照统一的框架结构进行撰写;二要可操作性强。要突出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要目标的应急处置,简明扼要、思路清晰;三要突出预案个性。预案要符合本单位实际,结合自身职能和行业特点来编制。其中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后果处理及影响的严重程度的基础上进行,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以生命救援为主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三)预案的备案。县(区)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县区防震减灾局应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预案正式纸质文本(1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送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防震减灾局)备案。
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编制)工作将作为2012年市政府防震减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防震减灾局将会同市应急办等部门适时对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和管理等工作开展检查。
联系人:李林   电话:2245652
 
 
 
一二年三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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