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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雅安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3-31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雅安市人民政府互联网门户网站“雅安之窗”(www.yaan.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新兴街1号;邮编:625000;联系电话:0835-2227267;电子邮箱:yaszf @yaan.gov.cn)。

一、概述

 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条例》规定,不断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广度和深度,积极办理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

一是成立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光远同志任组长的雅安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推进全市的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机制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政府机关办公室绩效评估体系,部门和县(区)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数量较上年有所提升。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定期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分析点评存在的问题,表扬先进和督促落后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年度考核和全市政务信息化表彰的重要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了《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

(三)拓宽载体

一是网络渠道。完成雅安市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市级平台建设,实现雅安市政府与省政府信息公开资源的共享,省政府相关部门可随时抓取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有效的监督、促进了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整合资源。将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编系统、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进行整合,第一个在全省建立集网站信息采编、政府信息公开填报、信息监控与统计等功能为一体的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新老平台的平滑过渡,完成118万条历史数据的导入和整理,初步建立了“一次录入,多点共享”、“高效、经济、科学”的门户网站群。全力推进县(区)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的建设,全市8个县(区)政府和26个市级政府部门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并以子站方式接入了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是在门户网站上开设市政府常务会专栏,主动公开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内容;四是媒体报刊渠道。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类载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雅安日报》主动公开重要政策法规、文件、人事任免等信息。五是政务服务中心渠道。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等功能。

(四)加强交流一是打造网络信箱体系。

建立了包括领导信箱、部门信箱在内的网络信箱体系,有效解决了百姓的急难问题。通过网络信箱, 市民可以及时地与领导互动交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咨询政策,雅安市网络信箱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截至2011年年底,“网络领导信箱”已处理群众来信近9万件,每日访问量1万人次以上。2011年仅市长信箱就收到来信20146件,办结20060件,办结率达到99.57%以上。二是建设网络调查栏目。针对项目建设、规划发展、基础民生等热点问题定期开设了网络调查,征求网民意见,并及时汇总网民意见,供党委、政府参考。例如在“雅安之窗”上设立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等网络调查栏目。三是加强电话互动交流。各级政府、部门均通过广播电视、公告、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了电话联系方式,市民可以通过电话方便快捷地与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四是利用即时通讯软件。部分重点部门开通了腾讯web在线等即时沟通软件,并在网络予以公开,通过此类软件即时回答网民咨询类问题,同时还确定了与网民沟通的专门人员,增加了互动的即时性和实效性。

(五)完善目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行了梳理和完善,从“核心元数据、分类体系、历史数据清理、政府网站展现和对接”四个方面全面升级、完善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全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409条。2011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580条,其中,概况类5604,占9.1%;计划总结类7698条,占12.5%;法规公文类11392条,占18.50%;工作动态类29620条,占48.1%;人事信息类2032条,占3.3% ;财政信息类800条,占1.30%;其他信息4434条,占7.2%。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热点、敏感信息。重点公开了“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汉源瀑布沟电站移民安置和后扶工作、“雅西高速”、“雅乐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招投标及工程进度情况、自然灾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信息。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扶贫、优抚、招生考试、教育、劳动、就业、保障等方面政策,以及医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3.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市大型政务活动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过程及结果。

4.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政府集中采购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审计情况以及民生工程资金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共财政拨付、使用、监管情况。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做好“三公”经费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

5.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的渠道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以查阅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浏览量达60余万人次。

2.政务服务中心。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等功能。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实时反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况,公民可通过该系统方便地查阅自己的办件情况。全市保留的390项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多次对全市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将原有的575项行政审批事项缩减到390项,并确定了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分类管理的事项范围。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坚持“程序规范、办事简便、高效快捷”原则,进行内部审批流程的梳理优化、精简审批环节,减少申报要件,缩短办事时限。今年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申请647543件,受理647405件,办结647496, 即办件占办结总数的96.08%,承诺件受理时间0.28个工作日。

3.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300余条。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灾后重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建设、城市规划等诸多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的话题,各级政府共举行多场政府新闻发布会。

4.公共查阅点。在市及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共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1个,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6.3万余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与城市拆迁有关的申请4件,申请公开政府公文的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全市收到1起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少数单位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部分单位信息公开量过少,极个别单位甚至出现全年零公开的现象。

2.公开规范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公开的信息内容和格式不规范,没有严格依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公开。

3.公开载体需进一步提升。公开的载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现有的网络平台建设,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

4.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雅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试行)》等制度的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公务人员对《条例》的认识,定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和相关流程的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使各部门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2.推进载体建设。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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