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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来源:雅安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 发布时间:2011-08-05 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依法行政,促进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纪委十七届六次、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文新广工作实际,现提出我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总体工作规划,统一研究部署,统一安排落实,统一监督检查,统一责任考核。要根据新修订的责任制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相关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一)廉政教育经常化。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纪委十七届六次、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的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八禁止五十二不准”规定。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坚持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大岗位廉政教育力度,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信息等资源开展相关教育。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反腐倡廉、社会主义荣辱观、政治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三)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文化、广电的宣传优势,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大力宣传各条战线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自觉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全市文化各项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整体规划,统一部署。

  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党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要以全面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进一步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会同人事部门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二)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加强对节日期间、婚丧喜庆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三)继续认真治理其他方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各直属单位规范津补贴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突出重点领域监管,规范权力运行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突出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严肃工作纪律,突出监管重点。

  (一)加强对灾后文化重建和文化民生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督。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建成优质、高效、廉洁工程。

  (二)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切实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着重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等情况的监督,保证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录用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文艺评奖评审工作的监督,保障文艺评奖评审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三)推动广电系统行风建设。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广播影视系统行风建设,努力巩固行风评议成果,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对广电系统行风建设进行评议和监督。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继续深入开展抵制低俗之风行动,治理虚假违规广告,查处互联网有害视听节目。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各单位要以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在厉行节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规定的进一步落实。

  (一)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措施,深入推进。要按照雅安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雅安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治金〔2011〕1号)文的要求认真组织复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继续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及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突出治理重点,着力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借车换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等问题;要抓住关键环节,把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纠正处理、重点检查、建章立制等工作抓落实;要结合专项治理抓好对中央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的贯彻落实,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

  (一)抓制度创新,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中共雅安市纪委 雅安市监察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市纪综〔2010〕29号)的要求,我们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工作,通过梳理职责、查找风险、制定措施、监督管理、坚持考核等,促进管理、监督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二)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为目标,分类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充分利用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党务工作信息,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三)加强信访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紧紧围绕文化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加强信访监督,对反映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一般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要通过函询、谈话了解等方式加强教育和监督。对经调查反映失实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澄清。对群众举报的反腐线索,纪检监察要认真核查,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失职渎职案件,查处违反国家政策损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个人谋取私利的案件。

  2011年我局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中央、省委、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把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形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要进一步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干部,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按照市委和局党委的部署,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融入工作之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更好地承担起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推进文新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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