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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制订自备种苗管理办法

来源:雅安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1-03-09 15: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在今春“再掀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新高潮”中,天全县提出了“保四争五冲六”的奋斗目标,在种苗供应紧张,外调种苗不足的情况下,天全县“再掀今春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新高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关于进一步有序管理我县自备慈竹种苗造林工作会议”,在认真分析当前种苗供给的形势的基础上,发出了 “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栽竹造林自备种苗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自备种苗采挖对象,质量要求,验收、分发、运输和栽植管理办法。在全县6万亩任务中, 天全计划1万亩栽植自备竹苗(需苗量40万株),各乡镇按需苗量的20%组织林农采挖慈竹种苗,以村为单位定点收购,每株3元。采挖对象是苗圃苗或近三年以来长势良好的竹林地,严禁采挖成年老竹、狠心竹,挖后不影响竹林生长。质量要求是:竹篼、芽眼、竹杆完整无破损,杆径大于2厘米,苗长50-70厘米;苗木健康无病虫害;当天起苗当天交售;要求每20株一捆用竹篾捆紧包装。验收办法是:林业局技术指导组成员、乡(镇)干部、林业员和村负责人组成竹苗验收组当面验收认定,验收人员和交售竹苗人员在种苗验收表上逐一签字认可,作为付款依据。分发、运输和栽植办法是:当天收苗当天运输,栽植点所在村的栽植专业队收苗,一天内完成栽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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