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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征求《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的函

来源:雅安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0-12-04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纠风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搞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确保评议取得实效,从而推动基层站所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雅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你们对《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征求意见稿)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15日前通过公文交换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对切实可行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予以采纳。

        传真:2852081

             雅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0年5月7日

 

雅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纠风办,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抓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确保评议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10〕2号)和省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通知》(川纠办[2010]6号)的要求,雅安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就全市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基层站所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入手,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连续五年的集中评议,建立健全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使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为打造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政务环境创造良好条件。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基本原则:

        ⒈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⒉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

        ⒊坚持边评边改、评建结合,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

        ⒋坚持全面评议、综合评定,实行日常评价与集中测评相结合,建立体现整改情况和发展变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⒌坚持公开透明、公正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评议对象主要包括: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服务中心等。

        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拓展公开渠道,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服务过程优质高效,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问题。

        (四)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处置、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各县(区)在确定评议内容时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力争通过每次评议解决一至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站所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防治不正之风的制度机制逐步完善。

        三、评议方法和程序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评议、综合评定。原则上一年为一个评议周期,每年评议部分单位,力争五年内把基层站所全部评议一次,各县(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时段。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站所要参加当地统一组织的评议活动。评议对象较多时,可根据工作职能和性质进行分类评议。

        评议程序:

        (一)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培训评议人员,公开评议的对象、内容和方法,被评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和社会舆论监督。

        评议代表从农民、城镇居民、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道)干部代表、村(居)委会委员代表等人员中选聘,要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生产)经验,实事求是、遵纪守法、公道正派。人数根据乡镇(街道)规模确定,其中农民、城镇居民和企业代表应占较大比例(不低于60%)。评议代表的主要职责:收集了解被评单位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办事、经营)及政风行风情况,重点是评议内容涉及的五个方面情况;参加评议大会,发表评议意见;了解和监督被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参与对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情况的民主测评;对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进行监督。

        (二)查找问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征求对被评单位的意见建议,组织评议代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被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归纳梳理形成评议意见建议;被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三)公开评议。召开评议大会,邀请被评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县乡领导、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对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

        (四)落实整改。被评单位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针对评议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被评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纠风办和评议代表负责对整改情况的监督落实。

        (五)民主测评。由纠风办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村(居)委会、评议代表、普通群众等为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普通群众应以被评单位服务对象为主。

        四、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向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通报或报告。

        评议结果应作为考核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并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行业的评议,应以其基层站所的评议结果为主。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较高、评议名次靠前的基层站所,可建议其主管部门将评议结果作为站所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较多的基层站所,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低,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基层站所,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负责并部署,依靠人大、政协支持,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充分发挥作用,动员引导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拓宽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创新评议方法、健全评议机制、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

        (二)落实责任分工。市纠风办要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纠风办抓好组织实施。并适时对各县(区)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各县(区)的经验做法,加强指导。被评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加强对本系统基层站所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级纠风办要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评议工作情况。

        (三)坚持评、改、建结合。基层站所要把整改工作、健全制度贯穿于民主评议始终,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程序和惩戒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严禁工作人员接受被评单位的礼物和宴请;严禁评议代表利用工作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被评单位利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影响参评人员公正评议。对违反评议纪律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五)丰富活动内容。要把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人民、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为目标,以强化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搭建与社会互动的平台,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及时通报和发布评议工作情况,推动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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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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