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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0-05-27 16: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 安 市 林 业 局

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委“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的战略新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产业发展、创新思路”的工作主题,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09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完成各项林业建设任务

奋进目标完成:

1.省林业厅对市(州)林业综合考评二等奖以上(省考评结果未出来,预计二等奖以上)。

2.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李冰杯”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实际考评结果为二等奖。

3.争取省上资金4亿元以上。实际争取到位为4.1亿元。

主要指标完成:

1.森林覆盖率达到55.5%,继续稳居全省第一;

2.完成营造林面积2.57万公顷,是计划的139%,完成义务植树440万株,新增森林面积7800公顷;

3.预计完成林业总产值32亿元,其中:生态旅游收入8.8亿元;

4.完成天保工程森林管护97.3万公顷,完成公益林建设1.25万公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28万公顷;

5.森林火灾受害率0.0061‰,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控制在4‰以内,年森林采伐消耗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以内;

6.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按进度要求全面实施。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市共有集体林57.72万公顷,有149个乡镇、1077个村、7001个组参加林改。预计到年底除瀑电库区部份乡镇外,全面完成以“明晰产权、确权到户”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截至11月底已有97个乡(镇),860个村、5321个组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已确权面积48.73万公顷,确权率95.5%,完成林权发证面积39.07万公顷,颁证率76.6%,发生林权纠纷10011起,调处9093起,调处率90.8%。

(三)全力打造林业产业。一是按照守培市长关于做好林业产业规划的指示,编制了《雅安市林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并印发了各县(区)。“规划”明确了到2015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林业一、二、三产业结构从现在的63:20:17调整为25:50:25,农民人均每年从林业第一产业获得收入2200元,初步形成产业结构合理、区域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林业产业体系,彻底改变我市“大资源、小产业”的现状。二是争取天全县为全省首批10家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县,重点县将连续3年得到省上政策扶持与技术帮扶及每年300-500万元的产业发展资金投入;三是争取天全县、雨城区为2009—2012年全省25个林业产业强县培育对象;四是为天全、雨城、荥经各争取了省财政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林竹基地建设。这些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将对我市“创百亿产值,惠百万林农”林业产业发展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和推动作用。

(四)稳步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落实森林管护责任,继续实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区)”考核制度,将工程实施成效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取得了天保工程“四到市(州)”考核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对1998—2008年实施天保工程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全市天保工程10年来好的做法进行了肯定,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好的建议,得到了省林业厅的高度评价。

2.退耕还林工程。对6.28万公顷退耕还林地实施全面管护;对到期的1.76万公顷退耕还林地进行了阶段性验收;对27万余户退耕农户实施了政策兑现,对一些工程征占用退耕还林地进行了置换并完善了相关手续;对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力整改。

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建设总资金7亿元,分8年到位。主要通过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后续产业、补植补造4个专项项目建设来巩固建设成果。今年已到位专项建设资金1.7185亿元(2008年、2009年两年资金)。

4.灾后生态恢复重建。围绕国家关于汶川地震灾后生态修复总体规划,以及国务院支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以生态系统修复、林业生产保护能力、大熊猫栖息地恢复、自然保护区建设、林业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快生态修复进程,确保在2010年9月前基本完成1.6亿元林业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工程。今年灾后重建项目所有大项已全部开工,子项已开工24个(其中:国定重灾县已开工16个,市本级1个,省定重灾县已开工7个),占项目总数的36.4%,已竣工3个。灾后重建资金累计到位6793万元,累计完成投资2535万元。

(五)强化保护,认真抓好森林资源管理

1.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森林采伐管理的核心,未经批准不得突破上级下达的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总量指标和分项限额指标,各采伐限额编制单位间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也不得调剂、串换使用。在具体实施林木采伐管理中,按程序搞好伐区作业设计、采伐申请、采伐审批发证、伐区划拨、伐前公示、伐中监管、青山检查打钢印、伐区清理及迹地更新等工作,确保了林木采伐按规定有序进行。名山县和雨城区按照省厅批准的林木采伐管理试点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采伐管理的新措施、新方法,确保了林木采伐管理试点工作的圆满成功。

2.加强木材运输及经营加工管理。一是坚持实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凡进入流通领域的木材及竹材,使用统一的省内木材运输证或出省木材运输证。二是规范木材检查站管理。经省批准的各木材检查站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木竹材经营加工管理。建立健全了木竹材经营加工管理制度,做到依法依规、按政策经营加工木竹材。四是搞好木竹材经营加工单位的规划布局。各县(区)小型木竹材经营加工单位的规划和布局,由县(区)林业局提出初步意见,经县(区)政府同意后报送市林业局汇总报市政府批准。大型加工厂的建立,严格按市政府批准同意的《雅安市林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布局及规模实施。

3.切实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一是切实加强管理。对各类征占用林地项目切实加强管理,做到依法使用林地,没有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批甲占乙等情况。二是树立服务思想。对各类征占用林地项目提前介入,从政策、技术等方面为业主提供咨询,要求业主依法依规按程序及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三是足额收取及时兑付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按照国家和省及地方的有关规定,足额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按规定及时上缴或兑付给林权所有者。

4.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一是加强预防监测,完善监测体系。以中央投资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建设为契机,完善了市、县、乡三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点建设。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检疫工作,认真开展检疫执法。切实开展产地检疫,加强对引种苗木和重点工程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监管;严格把好调运检疫关,岗位前移,防范松材线虫等危险性病虫害传播。三是切实开展科学防控工作。以科技成果为依托,大力推行生物防治为主的无公害防治技术。今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0,控制在了4.8‰以内。

5.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围绕“增强意识、强化措施”,积极开展疫源疫病宣传,组织以大熊猫为代表的野生动物生态监测,规范野生动物养殖经营行为,清理、整顿市场流通秩序,有效防控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传播。

6.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抓新《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贯彻。二是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扑火救灾应急反应能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四是清理储备足够的扑火物资,切实做到打有准备之仗。今年森林火灾损失率0.0061‰,连续26年实现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的目标以内。

(六)全面清理整顿木材运输及经营加工秩序。针对全市木材加工企业小、弱、多、乱的问题,自6月初开始至8月底实施了木材运输及经营加工秩序专项清理整顿,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对全市384家木竹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取缔56家,责令停业整顿58家。二是查处非法运输:检查运输木材车辆5517辆次,查获非法运输木材车辆88辆次(包括省外非法运输车辆),收缴木材511立方米,罚款6万元,挽回损失30余万元,处理违法人员88人。三是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案件: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08起,行政处罚123人次;收缴木材943立方米,林业行政罚款10万元;查处森林刑事案件,督办大案要案,刑事立案9起,其中较大案件6起,抓获案犯15人。

(七)全面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涉及技术规程、法律法规、社会影响和舆论导向等多方面的问题,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非常敏感的工作。在实施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中,全市建立健全了低产低效林改造的规章制度,切实抓好政策宣传,严格审批程序,有效防止并制止了以实施低改为名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低产低效商品林改造的扶持力度,确保了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年共完成低产林改造2万公顷,是计划0.55万公顷的364%,生产木材6.8万立方米。

(八)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全面完成。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林业本身的一项基础性、关键性工作,做好了它,才能真正意义上放活商品林经营,真正实现还山还林还权于民,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通过区划界定,将现有林业用地中的65.41%区划为公益林、33.31%区划为商品林,公益林以生态效益为主,严格保护;商品林按照市场规律,放活经营,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

(九)切实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安队伍的一个专业警种,是专门从事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一支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将森林公安的管理纳入了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关心、支持森林公安工作。切实推进森林公安机关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改建了全市森林公安机构,落实了森林公安专项政法编制和人员过渡。

(十)抓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林区稳定。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在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退耕还林来信来访查处暂行办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好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了信访、交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做到快办快结,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今年我局共收到《书记信箱》、《市长信箱》交办件44件,信访件25件,接待来访15批55人次。以上信访件,有55件由我局直接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余14件转往各县(区)林业局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办理。对涉及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局班子都经过认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落实专人予以解决。比如:针对宝兴与天全、荥经与雨城的边界纠纷,在认真调查,广泛征求相关县(区)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纠纷的办法,并报市政府裁定。对林业改革涉及林农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依据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规范性的操作的意见,如:林权调解的程序和办法、林权转让办法、林木采伐及木材运输管理规定、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办法等。

(十一)抓好瀑电库区移民工作大会战,积极支持瀑电库区移民内安。为切实做好支持瀑电库区移民内安和汉源新县城建设工作,确保“三个万无一失”,为移民群众早搬、早安、早小康做好工作,成立了以局长赵昌林为组长、各科室站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各科室站,并制定了《雅安市林业局瀑电移民大会战及灾后重建木材供应协调 “一帮一联系乡”等工作方案》。局领导先后到联系乡—富春乡调查了解灾后重建和移民工作,并会同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解决工作经费和交通工具。已给予该乡1辆工作用车、1台办公电脑和3万元工作经费;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动态,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富春乡灾后重建特别困难的农户给予了适当资金补助和物资资助。实行了县级领导干部轮流到汉源和富春乡现场办公制度,及时解决移民工作问题和其他相关事宜。支持富春乡楠木村党支部建设,为其提供了3000多元的支部建设基金。2009年春节前,对富春乡楠木村4户贫困户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1200元;对名山县百丈镇曹公村的22户移民安置户进行了慰问,送去慰问金3300元。切实抓好移民建设木材供应,一是针对汉源木材加工能力不足的实际,特批汉源在大会战期间新增6家木材加工厂,确保建设期间所需木材。二是加大所需木材品种及数量的储备。在县内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加大所需木材品种及数量的储备同时,在青衣江流域6县(区)储备10000立方米木材,并做好其他外购木材品种及数量的供应协调工作,保证木材供应不脱销,建房有材用。三是加强木材价格监管。以市场为导向,确保木材价格平稳有序,防止大会战期间哄抬木材价格现象发生。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程序,为木材加工、经营企业服好务,创造高效、优质的生产供应环境。

(十二)加强各项能力建设,为林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林业队伍沿着正确轨道运行。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林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筑牢党员干部和林业职工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

2.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林业政策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林业工作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一年来,认真组织开展各类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林业工作者深入了解当前的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地掌握林业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技能。先后组织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业务技术、林业科技、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和各项造林作业设计培训,组织参加了上级安排的天保政策法规、检疫员等6项法规业务培训。

3.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广泛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为依法治林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三)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职工素质进一步提高

1.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召开了首次全市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邀请市纪委党风廉政室负责人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辅导;邀请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处负责人就预防职务犯罪进行了专题讲座。

2.认真抓好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两集中、两到位”进程,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和公开、公正、便民,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

3.加强责任制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签订各项内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在“创建平安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商业贿赂治理、机关党建等各项工作中,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做到制度健全,工作有实效,达到了上级部门考评验收的要求。

(十四)存在的问题。在林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当前林业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林业产业化进程较慢,龙头企业少,生产规模小,拉动能力不强;二是部分县(区)对林业重点工程后续工作研究不够,部分工程建设成果难以得到巩固和发展,管护和补植补造工作有待加强;三是退耕还林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毁林复耕现象,大型工程(如瀑电等)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置换工作未落实;四是灾后重建工作迟缓;五是林业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很难适应当前大规模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需求。

二、2010年的思路和工作重点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市委“以枢纽为纲,于极地奋起”的战略新思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以创新思路为先导,产业发展为重点,助农增收为目标,生态文明为核心,坚持“富民兴林”,大力发展山区林特产品、生态旅游业和碳汇林业,着力构建“五大体系”,全力打造创新型、生态型、效益型为重点的现代林业。

(二)工作重点

1.加快灾后生态恢复重建,全面完成1.65亿元中央资金的生态修复重建项目。

2.加快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切实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森林资源95.6万公顷,积极做好工程实施到期后的政策接续工作。二是抓好退耕还林工程,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为核心,切实搞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6.28万公顷。三是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以大熊猫为重点,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四是抓好低产低效商品林的改造。

3.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按照市政府批准的《雅安市林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抓好林业产业“双百工程”(创百亿产值,惠百万林农)建设;以低产林改造为突破口,加快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竹-浆-纸一体化进程;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延伸林业产业链,推动林业产业化;加快科技创新,确立林-竹-浆-纸、林木种植加工、生态旅游第三产业、林产品(干果)基地建设-品牌创立-市场开拓4个一体化,助推产业发展。力争通过几年努力,使纸浆竹原料林基地达到6.67万公顷以上。

4.培育林业发展典型。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产业发展、护林防火、资金管理、林业执法、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发展好的典型,在政策、项目、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带动和促进全市林业发展。

5.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以“明晰产权、确权到户”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调动群众营林育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

6.深化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改革。继续推进森工企业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提高经营效益。大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进一步解决森工企业遗留问题。夹金山林业局在改革上要有新的突破。推进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加快棚户区改造,逐步改善林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7.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推进依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森林资源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进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及队伍正规划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严密防范、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强化林政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木材限额和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木材采伐和征占用林地监管。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监管和科学布局。三是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监控。坚持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加强火源的监测管理,科学处置火情,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防松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扩散蔓延。

8.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信息、调研、督查、办文、办会、档案、后勤等工作,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9.强化安全稳定工作。定期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认真落实化解措施,重点做好森工企业离退休职工、企业军转干部信访维稳工作,千方百计把各类不稳定隐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初始阶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0.全力服务瀑电库区移民大会战。按照《雅安市林业局瀑电库区内安移民生产发展扶持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整合涉林资金和项目,所有在建涉林项目向内安移民乡镇和移民户扶持倾斜。

11.加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创“四好”班子、创先争优和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和谐创建和文明创建活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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