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意见

来源:雅安市委群工局(信访局) 发布时间:2009-12-22 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 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7]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和群众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的认识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和群众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根本需要,是“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和“挑战极限、奋进跨越”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民意、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确保民安,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当朋友、当老师,坚持以人为本,心里装着群众、真诚服务群众,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强化宗旨观念,转变群众工作理念,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变治理为服务,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变堵访为疏
导,变层层转办为层层落实和解决问题;要始终围绕实现好和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利益开展工作,着力理顺情绪、破解难
题、保持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立健全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把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作为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切入点,统筹兼顾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落实重大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
都要严格实行听证、咨询、公示等制度,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意见;凡重要改革方案的出台,都要充分考虑群众的
承受能力;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出台,要注意前后政策衔接。要进一步完善职代会、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和劳动保障监察等制度,充分保障广大群众依法享有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依法规范施政行为,改进政务服务,降低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二)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建立健全市、县(区)、市级部门网络信箱,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接待和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副职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要亲自接待和处理。市上建立市级领导轮流接待群众制度,每周不少于1 天;县(区)党委和政府实行群众来访接待值班制度,保证每个工作日有1 名县级领导现场接待群众或参与值班;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和政府(办事处)要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来访的阅办率应达到100%。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网络健全、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与新时期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及时反映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信访量大、积存问题多的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化解民忧。要依托现有党政网络,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方便群众网上投诉和查询,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广大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
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大对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门
别类,在研究的基础上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信访突出问题定期分析研判和领导包案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等制度,坚持经常性调处与重要敏感时期重点调处相结合、普遍调处与专题调处相结合,健全群众工作台账,确保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敏感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供党委和政府决策。
    (四)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机制。把信访和群众工作纳入对县(区)和市级部门的目标管理,完善督查落实、问题整改、信息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到全程监控、跟踪管理、有效协调、及时反馈,准确掌握信访和群众工作动态。市、县(区)两级建立与信访和群众工作绩效、执行力相结合的督查体系,实行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经常性督查与阶段性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重点问题和案件实行“点对点”跟踪督查和备案管理,促进信访突出问题的妥善处理。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在督查督办的过程中,要按《信访条例》规定和要求,对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县(区)、市级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提出处罚建议。
    (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
明确和强化县(区)、市级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严格工作考核,变对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的单一考核为对相关领导机关及职能部门的综合考核,变对处置过程的阶段考核为对包括源头治理、稳控工作在内的全程考核,既考核新案发生率,又考核老案解决率。严格工作纪律,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严禁知情不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矛盾上交和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防止贻误处置时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群众工作处置不当酿成较大事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年内发生5 人以上集体进京和10 人以上集体到省重复访的县(区),要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专题检查。因信访和群众工作不力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区)和市级部门,取消当年目标考核的评优和奖励;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切实加强对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信访和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区)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
会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信访和群众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市、县(区)要建立健全信
访和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信访和群众工作格局。县(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抓落实;各部门要把信访和群众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拟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网络。市委、市政府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升格为正县级信访和群众工作局。设局长1 人,局长兼
任市委副秘书长,专职副局长2 人,兼职副局长3 人。暂设综合科、来信来访处理科、督查督办科。暂定编10 人,以后
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加。整合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成都办事处的力量,共同做好信访和群众工作。市政府驻京办负
责人、驻蓉办主任兼任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副局长。汉源县要按省委、省政府对试点县的要求,大胆尝试,在2007 年6 月
底前,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和保证经费。同时,整合移民、民政、
劳动人事、法院、司法、国土、城建等相关部门力量和资源,建立群众接待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他县(区)统一设立正科级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实行定编制、定人员、定职能。逐步建立群众接待中心,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基层群众工作网络,综合办事机构设置4 个及4 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整合维稳、综治、司法等力量设立群众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群工办);综合办事机构设置3 个及以下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设立群工办,可在党政办挂群工办牌子;改革前没有办事机构只设置综合办事岗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有专人负责,设立相应岗位。市、县(区)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群众工作,设立相应岗位。行政村设群众工作站,村民小组(社区)设群众工作信息员。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坚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矛盾问题集中的地方去,主动察民情、解民难、保民安;坚持不断探索做好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对群众反映的重大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坚持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在工作上创造必要条件,在生活上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切实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县(区)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选拔一批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懂法律、会做信访和群众工作、热爱信访和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来,配强领导班子。抓好信访和群众工作干部的培养教育,增强他们的群众意识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建设一支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年富力强的高素质群众工作队伍。要进一步完善后备干部和新提拔干部到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锻炼的制度,凡新提拔的年青干部,必须先安排到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锻炼两个月,切实把信访和群众工作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岗位。
    (四)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基础建设。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对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投入,建设好群众上访接待
场所,改善信访和群众工作局的办公条件;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经费和处理信访和群众工作事项的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
政预算,给予保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和群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奋进跨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07 年6 月4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