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雨城执字第491-1号),我局拟将雨城区沙湾路99号(青江厂旁)原雅安市中宇汽车修理厂房屋及土地使用权(面积962.87平方米)变更给何昌明、何鹏飞,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之日起30日前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七中对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