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雅民再终字第15号),我局拟将雨城区西大街16号“森宝大厦”1楼商业用房(67.6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赖碧华、杨成兰,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建新路152号七中对面)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我局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电话:0835-2222296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